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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中心區緊臨基隆港,基隆港美景是「海景第一排」,市府訂定「基隆市國門廣場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撤除老舊招牌及騎樓天花板,還有拉皮翻新,不過民眾也擔心未來都更新建物恐拔地而起,遮擋美麗景觀,但自治條例無法規範,市府坦言,盼中央早日有環境景觀權,地方得以依循。
本報今天專題報導,台灣進入大都更時代,新建築集合各項容積獎勵長得大又高,帶來許多後遺症。基隆市中心緊臨基隆港,擁抱「海景第一排」的基隆港美景,也是少數訂定城市景觀自治條例的縣市。
2013年,時任交通部長葉匡時到基隆港參加郵輪論壇致詞提及,要叫遊客拖著行李從東岸基港大樓走這樣長的一段路,沿途還看到周邊破舊的建築物,會讓遊客以為到台灣像是到了「落後國家」,言論喧騰多時惹議,但也讓地方思考如何改善港區周遭建物長年以來老舊雜亂問題。
基市府2022訂定「基隆市國門廣場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為期3年,將在今年2月到期,市府擴大範圍到全市,另訂「基隆市城市美化自治條例」,待內政部核定。
國門廣場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範圍,從西岸西六碼頭,沿中山二路、中山一路、孝四路、忠一路、中正路,景觀包括公共空間、設施設備、植栽綠化、建物夜間照明、廣告招牌、建物屋頂、外牆和騎樓附掛物等,都列入改善項目。
今年新補助辦法,景觀計畫需配合改善項目為外牆立面清整及油漆粉刷者,補助從每棟額度40到100萬,其他補助項目,每案補助金額上限20萬元。
市府都發處長謝孝昆說,透過建築物「變臉」進行市容美容,在不更動原有建築結構原則下,從外部環境改善,忠一路列為優先示範區,鼓勵屋主立面設施減量、美化,讓水岸第一排景觀與市區變美。
謝孝昆說,目前基隆的自治條例是管制改善美麗的基隆港岸周遭的環境,未來建物可能因老舊都更要改建,可能「長胖長高」,有可能阻擋建物、民眾的視線,影響了大家的「景觀權」,目前中央並無專法,但現行建築法規,樓地板如超過一定的面積,要送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可以透過都審會來管制公共空間、建物量體及景觀等,依此機制處理。
謝孝昆表示,全台各地要維護的景觀可能都不一樣,中央如要訂母法限制建物來行使「景觀權」,恐要因地制宜,並再和地方溝通,要維護的是哪些景觀,如何執行,和現行都市計畫委員會權責如何區隔,必須要有完善的規畫,地方也好有依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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