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生學工亂象 前校長:赴越南招生接我的人就是仲介

立法院今天召開「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近年大專校院傳出外籍生淪學工、非法打工等問題,全教總呼籲,大專產學合作校外實習應該設立專法。記者許維寧/攝影
立法院今天召開「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近年大專校院傳出外籍生淪學工、非法打工等問題,全教總呼籲,大專產學合作校外實習應該設立專法。記者許維寧/攝影

立法院今天召開「大學亂象、產學合作與高教治理總檢討」公聽會,近年大專校院傳出外籍生淪學工、非法打工、剝削等問題,靜宜大學監察人陳振貴指出,當年親赴越南招生,「接我的人就是仲介。」教育團體則呼籲,大專產學合作校外實習應該設立專法,才能完善產企業與學校的合作品質。

上一會期民進黨籍立委范雲等人提出大學法修正案,但未能進入二、三讀,本會期再排定公聽會蒐集意見。公聽會聚焦大學亂象和產學合作等議題,又近年教育部開辦新南向產學專班廣招東南亞國家學生,明訂學生一周可具一定實習時數,但也陸續傳出非法打工、遭剝削淪奴工,甚至賣淫、跳機等狀況。

教育部近年三聲五令,要求大專校院赴南向國家招生不得依靠人力仲介,也是前實踐大學校長的陳振貴坦言,「當年我自己到越南去招生,接我的人就是仲介。」當地人力仲介包裝成留學代辦中心,很難辨別其真實身份,建議大學招生單位一定要親自赴南向國家,免除仲介介入,才能確實辦理好實習。

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則指出,私立大專校院招收境外學位生專班,近年已變相成為打黑工或廉價勞動力來源,相關的仲介產業鏈盤根錯節,教育部除祭出重罰外,也應確實把關學習品質、列入校務評鑑相關機制。

侯俊良也表示,大專校院產學合作、校外實習上,在專科以上學校產學合作實施辦法中僅規範校級委員會,對於校級以下的實習委員會並未明確規範,且法的內容過於寬鬆,且對大專實習生勞動權益、業主培育責任都沒有規範,導致許多校外實習生僅是到產業界擔任廉價勞力,甚至衍生出外籍生淪為黑工的國際醜聞案件,對此呼籲產學合作校外實習應該設立專法,才能完善產企業與學校的合作品質。

國教行動聯盟理事長王瀚陽也認為應設立專法予以保障,他指出,學生實習等應強化職災安全補償,現行勞保並未保障補助,若發生職災到底該如何課責雇主。再者,對於雇主、實習端應有明確的監督和學生申訴機制,且境外實習生也要擁有一定程度保障,確保其不會落入求職陷阱。

實習 教育部 雇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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