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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包便利包

最後更新日期:113/08/16 列印

(民國111年3月25日修正實施)

  • 一、「便利包」共3款:(以下資費含掛號服務)
    包材款式 尺寸(cm) 包材售價 資費
    1號包(橙) 約16×28 1元 36元
    2號包(綠) 約23×32 2元 48元
    3號包(藍) 約28×38 2元 60元
  • *提醒您包材售價、資費須分別計算,於郵局交寄「便利包」時,請依上表公告之資費交付,恕不提供重量計費服務。
  • 二、便利包服務介紹:
    1. 內裝物品適用範圍,限寄常溫、1公斤以內物品。(貼心叮嚀:小件物品及印刷物皆可,便利包內裝信函時,應按「信函」計價或採「混合交寄」。)
      *文件種類之認定:「信函、印刷物與其他有關郵件適用對照表」
    2. 郵資均一價,全國送透透,不分本外島、本外地。
    3. 便利包包材售價及資費均為促銷優惠價,不另給折扣,倘有調整將另行公告。
    4. 便利包不可重複使用,因包材使用的材質為破壞膠塑膠袋,經一次寄件後將影響下一次寄送完妥性,故不受理重複使用之便利包。
  • 三、為便利網購及網拍業者,便利包可附加代收貨款服務,惟須另加收相關資費。
  • 四、便利包除已含掛號服務及可附加代收貨款、限時、報值、保價、回執及回執附掛號等服務外,改寄其他郵件種類時,得毋須更換包材,須將便利包包材上有關文字及條碼劃銷(便利包*號包等字樣、注意事項所有說明文字、條碼),按交寄之郵件種類計價。
  • 五、便利包屬軟質薄膜類包材,原則不受理收寄下述物品:
    1. 流質貨品。
    2. 脆弱物品。
    3. 平板電腦、手機等精密電子產品。
  • 六、便利包僅得以掛號交寄,如未按掛號交寄或逕投郵筒者,應作欠資郵件辦理,按「便利包」牌告資費補收差額及欠資手續費。
  • 七、無法投遞退回之郵件依便利包資費收取退回費。
  • 附註:
    1. 窗口寄至i郵箱取件之代收貨款郵件,代收貨款金額不逾新臺幣6000元。
    2. 1、2、3號便利包,皆可寄至i郵箱取件。
    3. 配合環保署公告實施「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新規定,本公司113年新採購便利包材質已摻配25%以上再生料且經驗證不含聚氯乙烯(PVC),並於113年5月起配發至各郵局販售(新案之便利包辨別方式:便利包背面右下角,製作年月為「113.03」以後),歡迎多加利用。
    4. 配合郵局便利包「店寄宅」郵務業務,客戶於超商門市交寄便利包後,得持超商門市掣給之「繳費明細」至各地郵局換發人工開立之「購買票品證明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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