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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件業務國際e小包(ePacket)

最後更新日期:112/05/01 列印
說明

國際e小包(ePacket)係指自臺灣出口至寄達國(地區),或自他國(地區)進口至臺灣,於寄達國及臺灣境內依普通函件之時效派送之業務。

國際e小包(ePacket)得於本公司網站查詢頁面輸入郵件號碼,全程追蹤郵件遞送狀態。郵件類別屬於平常函件,一律按址投遞,免予收件人簽收,亦不受理書面查詢及補償。

交寄
請向各地郵局交寄。
填具國際e小包(ePacket)專用單據(單式號碼:98-00-15-17) 或至「EZPost線上交寄」國際郵件電子通關資訊平台,登打交寄資料並自行列印國際e小包發遞單,連同郵件交付郵局相關窗口辦理。紙本單式請向各地郵局索取。
限制
重量限制:每件重量不得逾2公斤。
尺寸限制:
每件最大尺寸:
單邊最長不得逾60公分,長+寬+高合計以90公分為限。
每件最小尺寸:
不得小於14x9公分。
重量及尺寸限制與國際小包相同。
開辦國家(地區)及資費: (民國112年5月1日起實施) 單位:新臺幣元
寄達地區 東亞及東南亞
I區
東亞及東南亞II區 西亞 歐洲
I
寄達地








西






資費 100公克 100 120 160 140
200公克 120 140 185 165
300公克 140 160 210 190
400公克 160 180 235 215
500公克 180 200 260 240
600公克 200 220 285 265
700公克 220 240 310 290
800公克 240 260 335 315
900公克 260 280 360 340
1000公克 280 300 385 365
1100公克 300 320 410 390
1200公克 320 340 435 415
1300公克 340 360 460 440
1400公克 360 380 485 465
1500公克 380 400 510 490
1600公克 400 420 535 515
1700公克 420 440 560 540
1800公克 440 460 585 565
1900公克 460 480 610 590
2000公克 480 500 635 615
起重
100公克
100 120 160 140
每續重
100公克
20 20 25 25

寄達地區 歐洲II區
寄達地









資費 100公克 160
200公克 185
300公克 210
400公克 235
500公克 260
600公克 285
700公克 310
800公克 335
900公克 360
1000公克 385
1100公克 410
1200公克 435
1300公克 460
1400公克 485
1500公克 510
1600公克 535
1700公克 560
1800公克 585
1900公克 610
2000公克 635
起重
100公克
160
每續重
100公克
25

寄達地區 大洋洲 美洲
寄達地
西





資費 100公克 180 190
200公克 205 220
300公克 230 250
400公克 255 280
500公克 280 310
600公克 305 340
700公克 330 370
800公克 355 400
900公克 380 430
1000公克 405 460
1100公克 430 490
1200公克 455 520
1300公克 480 550
1400公克 505 580
1500公克 530 610
1600公克 555 640
1700公克 580 670
1800公克 605 700
1900公克 630 730
2000公克 655 760
起重
100公克
180 190
每續重
100公克
25 30
寄達地區 東亞及東南亞I區
寄達地




資費 100公克 100
200公克 120
300公克 140
400公克 160
500公克 180
600公克 200
700公克 220
800公克 240
900公克 260
1000公克 280
1100公克 300
1200公克 320
1300公克 340
1400公克 360
1500公克 380
1600公克 400
1700公克 420
1800公克 440
1900公克 460
2000公克 480
起重
100公克
100
每續重
100公克
20
寄達地區 東亞及東南亞II區
寄達地



西



資費 100公克 120
200公克 140
300公克 160
400公克 180
500公克 200
600公克 220
700公克 240
800公克 260
900公克 280
1000公克 300
1100公克 320
1200公克 340
1300公克 360
1400公克 380
1500公克 400
1600公克 420
1700公克 440
1800公克 460
1900公克 480
2000公克 500
起重
100公克
120
每續重
100公克
20
寄達地區 西亞
寄達地 以色列
資費 100公克 160
200公克 185
300公克 210
400公克 235
500公克 260
600公克 285
700公克 310
800公克 335
900公克 360
1000公克 385
1100公克 410
1200公克 435
1300公克 460
1400公克 485
1500公克 510
1600公克 535
1700公克 560
1800公克 585
1900公克 610
2000公克 635
起重
100公克
160
每續重
100公克
25
寄達地區 歐洲I區
寄達地 德國
資費 100公克 140
200公克 165
300公克 190
400公克 215
500公克 240
600公克 265
700公克 290
800公克 315
900公克 340
1000公克 365
1100公克 390
1200公克 415
1300公克 440
1400公克 465
1500公克 490
1600公克 515
1700公克 540
1800公克 565
1900公克 590
2000公克 615
起重
100公克
140
每續重
100公克
25
寄達地區 歐洲II區
寄達地









資費 100公克 160
200公克 185
300公克 210
400公克 235
500公克 260
600公克 285
700公克 310
800公克 335
900公克 360
1000公克 385
1100公克 410
1200公克 435
1300公克 460
1400公克 485
1500公克 510
1600公克 535
1700公克 560
1800公克 585
1900公克 610
2000公克 635
起重
100公克
160
每續重
100公克
25
寄達地區 大洋洲
寄達地 紐西蘭 澳大利亞
資費 100公克 180
200公克 205
300公克 230
400公克 255
500公克 280
600公克 305
700公克 330
800公克 355
900公克 380
1000公克 405
1100公克 430
1200公克 455
1300公克 480
1400公克 505
1500公克 530
1600公克 555
1700公克 580
1800公克 605
1900公克 630
2000公克 655
起重
100公克
180
每續重
100公克
25
寄達地區 美洲
寄達地 加拿大
資費 100公克 190
200公克 220
300公克 250
400公克 280
500公克 310
600公克 340
700公克 370
800公克 400
900公克 430
1000公克 460
1100公克 490
1200公克 520
1300公克 550
1400公克 580
1500公克 610
1600公克 640
1700公克 670
1800公克 700
1900公克 730
2000公克 760
起重
100公克
190
每續重
100公克
30
註:
  • 1.重量與尺寸限制同國際小包。
  • 2.按址投遞,收件人免簽收。
  • 3.不受理書面查詢及補償,僅提供官網追蹤郵件狀態。
  • 4.最新開辦國家請上中華郵政全球資訊網查詢。
  • 5.出口郵件遇有緊急情況(如傳染病疫情)影響,致航運價格激增,除表列資費外另加收緊急情況附加費,即每件計費重量(公斤)*每公斤費率(每月另行公告),小數點以下4捨5入至整數位。
  • 6.本資費表不含緊急情況附加費,實際資費請以郵局櫃台收寄為準。

時效標準:

單位:工作天
寄達國家(地區) 預計投遞時效
法國 7~10天
德國 7~10天
印尼 6~8天
以色列 8~10天
日本 6~7天
韓國 6~7天
馬來西亞 6~8天
俄羅斯 8~11天
立陶宛 8~11天
挪威 8~11天
紐西蘭 7~10天
澳大利亞 21~30天
加拿大 30~40天
波蘭 9~15天
丹麥 13~16天
荷蘭 7~9天
菲律賓 10~12天
香港 5~6天
新加坡 6~7天
泰國 6~8天
英國 7~10天
越南 6~8天
表列到達時間,自交寄日起算,不含星期例假日、驗關或留置海關時間。
表列到達時間,係指寄至各主要城市,郊外或偏遠地區酌增轉運時間1~2天。
若因天候因素造成航班延遲或取消時,預計到達時間將順延。
禁寄物品
1.依據萬國郵政公約之規定,禁止交寄之物品:
項目 內容
銳利金屬等 凡其性質或包裝,可能傷害工作人員或污損其他郵件或郵政設備之物品。郵件封口用 之金屬扣、針等不得有鋒利之邊緣,且應不妨礙郵務之執行。
貴重物品等 古物、藝術品、珠寶、繪畫、加工或不加工之白金、黃金或白銀、硬幣及有價証券等。*有價証券包括銀行票券、鈔票、不記名債券、支票、公司債券、股息憑證、期票、股票證 明、股票憑證、旅行支票、國庫券、提單等。
寄達國禁止進口之物品 寄達國法令禁止進口或流通之物品。
活生動物 活生動物禁止夾入郵件內寄遞。
猥褻物品 淫穢或有傷風化之物品。
危險物品 易爆炸、易燃燒或其他危險物品、放射性物品。
麻醉藥品類 毒品及其他麻醉物品。
其他禁寄之物品 依政府或海關法令禁止郵寄之物品、各種仿冒品及侵權產品。

註:「危險物品空運管理辦法」已於97年2月25日發佈實施,違規空運危險物品,依民航法規定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2.各國郵政禁寄物品彙輯(各國禁寄物品種類繁多,依各國法律之規定,因驗關係各國海關權責,如仍有疑慮,則請洽詢寄達國海關,以免失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