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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今天收到台新金及新光金遞送合併申請文件,將依規定進行審查。外界關注新新併審查結果何時揭曉,金管會說明,若無需補件或釐清,依行政程序法原則上為2個月,但必要時可延長。
新新併能否順利創下台灣首樁金控合意併購案,僅差主管機關點頭,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今天在例行記者會證實,已收到台新金及新光金遞送合併申請文件,將依規定程序進行審查。
侯立洋指出,金管會今天剛收到申請,相關書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完備,尚待進一步檢視,金管會將盡快進行審查,若審查過程發現內容不足、需要補件,會儘速請台新金及新光金補充。
侯立洋表示,若無需補件或進一步釐清,依行政程序法,原則上將於2個月作出准駁決定,但有需要時可延長。
依金融機構合併法規定,金融機構合併必須呈報書件包括合併契約書、受僱人員權益處理等重要資料,金融機構須檢附妥善員工安置計畫及與工會協商或勞資協議會議紀錄等。
除了金管會外,台新金及新光金亦已向公平會遞件送審,侯立洋表示,金管會及公平會依不同法律執行審查,沒有結果出爐誰先誰後的問題,不管誰先公布、誰後公布,合併案依程序都必須取得金管會及公平會雙邊同意才能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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