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外疫情趨緩,疫情穩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9日宣布,3月20日(個案採檢日)起,輕症或無症狀民眾如檢驗陽性,不需通報也不需隔離。符合新冠肺炎併發症(中重症)條件才需通報並隔離治療。
聯合新聞網整理民眾可能會有的疑惑,一次解答。
問:確診怎樣的情形才要通報?
答:併發症(中重症)才須通報,即如為新冠檢驗陽性,且出現肺炎需氧氣治療或其他新冠相關併發症,因而住院(含急診待床)或死亡,醫事人員才須通報。
問:我確診了,真的可以外出嗎?
答:輕症者建議「0+n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快篩陰性,或至距離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已達10天無需採檢,即可解除。
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建議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不必要外出,無症狀或症狀緩解(退燒至少1天)後可安心外出。外出時請全程佩戴口罩。
問:我確診了,需要就醫嗎?
答:具有重症風險因子的族群,包括65歲以上長者、孕產婦、具慢性病或免疫不全/免疫低下病史者等民眾,快篩陽性後請盡速就醫,以利醫師及早診治並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
若出現警示症狀,包括喘或呼吸困難;持續胸痛或胸悶;意識不清;皮膚、嘴唇或指甲床發青;無法進食、喝水或服藥;過去24小時無尿或尿量顯著減少;收縮壓100次/分鐘,盡速撥打119、或由同住親友接送、自行就醫。
住院需防護措施,經醫師評估維持,符合病例定義的住院者亦維持開立隔離治療通知書。
問:我確診了,有發燒等症狀很不舒服,可以請假嗎?
答:指揮中心發言人羅一鈞說,軍人、公務人員、教師、學生與勞工等族群,皆可請「病假」,學生持快篩陽性證明,0日及次日起5日以內之病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家長可請防疫照顧假;勞工請假雇主不可扣發全勤獎金。
若第6天後學生或教職員工仍快篩陽性並有症狀者,建議可就醫看診並取得醫師證明,學生仍不列入出缺席紀錄,家長亦可申請防疫照顧假,教職員工仍可請病假,不列入學年度病假日數計算及成績考核。
勞動部指出,快篩陽性勞工如有症狀,身體不適無法出勤,可持「快篩陽性證明的照片」,向雇主請未住院之普通傷病假,病假日數1年內未超過30日的部分,雇主應發給半薪。另外,快篩陽性的勞工請病假者,自篩檢陽性日及次日起5日內,雇主不得扣發全勤奬金。
問:防治相關配套措施有哪些變動?
答:取消「輕症強制隔離」、「開立隔離通知書」、「同住家人、入境民眾0+7」、「輕症通報、確診數位證明」、「確診者簡訊、自主疫調回報」、「居家照護遠距諮詢」,並同步調整遺體處置感染管制建議。
問:我的親人確診過世,我想為他送終。
答:指揮中心取消「確診死亡個案遺體盡速火化」規定,並刪除「使用雙層屍袋」規定,改為有滲漏風險才使用屍袋;以及刪除「醫院或接體車上入殮封棺後逕送火化場火化」規定,無需24小時內火化,家屬可自行安排後事。
符合感染管制原則下,親友可瞻仰遺容,惟應佩戴醫用/外科口罩,並避免直接碰觸遺體。
問:防疫鬆綁以後,確診就醫的新冠藥物必須自費了嗎?
答:「口服抗病毒藥物」、「淸冠一號」由公費支出。
問:我確診還可以請領勞保傷病給付嗎?
答:勞動部說,輕症確診者不再具請領勞保傷病給付資格,僅收治醫院診療的重症者可請領。
資料來源/指揮中心、教育部、勞動部
責任編輯:辜子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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