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林業署日前在活動中油炸荔枝椿象,因荔枝椿象非法定食用昆蟲,衛福部食藥署與嘉縣衛生局派人關切並宣導,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說,會糾正這樣的錯誤行為,不過如果是拿來當作「食材」販售,最高可依食安法開罰2億元。
國內可食用昆蟲食材僅蜂蛹、蟬蛹及一種特定螞蟻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嘉義分署,4月27日舉辦「呷蟲王者」課程活動,將荔枝椿象轉化成創意料理,帶領學員了解如何利用昆蟲生長繁殖快速的特性,林業署嘉義分署副分署長李定忠說,活動初期規畫及行銷雖以荔枝椿象移除後入菜來發想,但課程前皆依法規調整內容,教導學員改以烹飪蜂蛹為主。
李定忠說,課程結束前由環教師示範油炸荔枝椿象的方法,並再次說明及提醒學員非法規規範內的昆蟲不能食用,學員也沒有吃油炸荔枝椿象,目前國內可食用昆蟲食材僅有蜂蛹、蟬蛹及一種特定螞蟻。
荔枝椿象屬外來害蟲 食用安全性未經確認
林金富表示,荔枝椿象屬於外來害蟲,食用安全性未經確認,國人也沒有食用的歷史經驗,在相關安全性未經確認前,呼籲民眾避免食用、以維護健康,食安法第15條規定,這類食品或食品添加物,「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違者可開罰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產品沒入銷毀。
林金富說,會糾正這樣的宣導方式是錯誤的,也提醒農民,如果將荔枝椿象囤積供農業部收購沒問題,但不能拿來當作入菜的食材,否則會觸犯食安法第15條,會提醒農業單位,未來舉辦類似活動時,要留意相關規定。
農業單位過去曾推廣蝶豆花入菜,林金富指出,這同樣會有疑慮,不過後來給為推廣當作農藥染劑就沒問題,「但不能把整個蝶豆花吃下去」。
食藥署禁吃荔枝樁象 曾開全台首堂「吃蟲課」教授怒開砲:管太多
曾在國內開設第一堂「吃昆蟲課」的台灣大學昆蟲學系名譽教授楊平世批評,食藥署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管一大堆,此事件實在是「管太多」。
楊平世曾在2014年開設《昆蟲與人生》課程,帶領學生觀看少見的活體昆蟲、昆蟲化石,也教導學生如何食用昆蟲,200位名額的課程立刻被秒殺,後來因太過踴躍,從200人的課變成開放近400人上課。
他當時接受媒體採訪指出,昆蟲與人類關係密切,尤其全球面臨糧食危機,食用昆蟲富含蛋白質、胺基酸、維生素、礦物質,不僅營養也兼具環保,國內也有不少料理將昆蟲入菜,如用虎頭蜂泡酒等,希望國人不要覺得昆蟲很可怕,若妥適料理也很好吃。
楊平世聽聞食藥署禁止荔枝椿象入菜,人在國外的他批評,食藥署應該要先搞懂「什麼是食用昆蟲」,食用昆蟲是人類獲取動物蛋白質的來源之一,聯合國糧食及農業組織(FAO)早在全球推動食用昆蟲,食藥署以食安法提出禁令,實在是好大個官威,台灣山產店販售的炒大蟋蟀等傳統食物,是不是因此要被被取締,食藥署該管的不好好管,不該管的管一大堆,跨部會之間也未妥適討論,也不好好翻書或請益學者,此事件食藥署實在是管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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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葉姿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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