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印象所及,各縣市發佈的停班停課宣告,幾乎都是轄區內各級機關與公、私立學校「一體適用」。亦即,同縣市內任何鄉鎮市區,一律上班或停班,而且停班時點亦同。
一體適用的好處是簡單明確,不生混淆;但至少有兩個層面的潛在壞處。第一是所有人一起下班,造成塞車。民間企業雖不直接受各縣市政府停止上班決定之規範,但其與勞工之合約,多有比照停班之約定。這使得提早下班的宣告,實質上拘束絕大多數人。此次蘇力颱風期間,星期五各大新聞台均報導,臺北市內湖科學園區下午三點左右大塞車。科技新貴平日常常工作到深夜,又多採責任制,各公司上下班時間不一定是朝九晚五,所以平日尖峰時段也不至於寸步難行。但週五下午兩點停班的決策,使得內科各公司員工難得地在同一時間下班,所以塞車。
解決之道,或許是「分批停班」。但要做到分批,又不會混淆民眾,或許可以區分「公務機關」、「公私立學校」、「民間企業」分批停止上班上課。公務員常成為民眾箭靶(原因不總是理性),在颱風來襲時,使公務員晚民間企業員工半小時或一小時停班,是具體明確、不易混淆的規定,或許也有助於挽救公務員聲譽。此外,若學校和其他機關同步停班,實質上逼使幼童父母先請假離開工作崗位,這不是對每一個家庭都可行。或許各縣市政府也可以考慮,公、私立小學、幼兒園的停課時間,晚於停班時間一小時(精確的差異時間,當然應該再仔細規劃,本文僅用以舉例)。
第二個一體適用的問題,是同縣市內的區域差異。「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九條,已有轄區內停班停課不同步的法源依據,但似乎運用的頻率很低。尤其五都升格後,臺中市與高雄市都統轄了廣大的山區鄉鎮,山區的降雨模式與原臺中市與高雄市,必定有所不同,其停課、停班需求也因而不同。如果本來的臺中市與臺中縣可以停班停課不同調,並無道理縣市合併之後,就必然要同步停班停課。不只臺中、高雄,其他縣市或多或少都有差異。一體適用還是量身定作,有待政策決定者依個案斟酌。
最後一個問題,乃是否不應過早宣布「下午」或「全天」停班停課。以蘇力颱風為例,它對臺灣影響最強時,是週五晚上後、週六中午前。但是,各縣市政府都在週五晚上8點左右就宣布週六全天停班停課。或許多數的政策決定者認為,反正週六沒有什麼人上班、上課,乾脆全天停班停課,免得引起民怨。然而,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第十條,下午或晚上是否停課停班,以早上10:30作為發佈決定的截止時間。是否真有必要在週五晚上就決定週六下午、晚上是否上班?各縣市的決策者必須體認到,其決定雖然僅直接拘束本來就不上班、上課的行政機關與學校,但也會拘束藝文表演場地與公立表演團體等單位;此外,也間接影響許多民間企業。確實有許多地區受災嚴重,需要時間重理家園,停止上班有其必要。但同時也有許多地區災情較緩,並不需要停止一切正常活動。
公部門的決策,影響甚廣,不宜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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