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投投票前一天,出現民間團體以某市民的名義,刊登新北市長侯友宜過去對核四的看法,巧妙製造侯市長署名表態反核四的觀感。對此侯市長怒批移花接木、混淆視聽,並感嘆公投玩成如此。但或許正是侯市長日前對公投「不表態的表態」千字文讓大家摸不著頭緒,因此給了他人任意詮釋與過度解讀的空間。
而對一般民眾而言,不也正是如此。當自己對重要政策不正面做出決定,或放棄表達立場時,就等於將決定權完全交由政府,即使政策方向非本人所願,也只能任政府擺布。
18日的公投,正是民眾就全國性的公共議題表達自己主張的重要機會。4大公投,包括「反萊豬進口」、「珍愛藻礁」、「重啟核四」、「公投綁大選」等,攸關人民的健康、環保、用電及民主權利,民眾不管是反對或支持現行政策,都應在理性思考後做出對國家社會最好的選擇,最後讓政府「乖乖」聽從大多數的民意行事,這才是「人民作主」的民主,而不是大選勝選後,人民就由執政黨「玩4年」。
在歐洲,如德、法、英、荷蘭等國家,公民都沒有針對全國性議題提出公投的權利,僅限對地方性的議題公投。大多數歐洲國家可作全國性公投的項目主要針對修憲、主權及領土變更事項。而1970年代之後,超過一半以上政府提案的公投都與歐盟參與有關,但這是歐盟國際條約的要求。只有瑞士、義大利等少數國家,人民才有比較完整的公投權利。
2018年底,法國興起的黃背心運動,雖起因於油價上漲與調高燃油稅,但後來訴求擴大到要求更多的直接民權,包括直接罷免總統、直接廢止法律、人民可直接提出法律提案與修憲等。法國大革命已超過230年,這些對
台灣來說耳熟能詳的政治權利,法國人至今還必須在街頭抗爭。直接民權在台灣的實踐,是我們民主值得驕傲的地方,甚至也超越沒有全國性公投與罷免總統權利的
美國,值得台灣人民珍惜。
公投是人民作主的機會,但是
民進黨政府不僅不願傾聽民意,檢討政策,從蔡總統以降,到整個內閣、綠營縣市長、民代和側翼,動用國家機器和政府資源進行扭曲事實的宣傳,說理說不過,就「打包」4項公投,訴求政黨對決,完全遮蓋了民生議題的實質討論,實在是開民主的倒車。
但當執政者將公投視為洪水猛獸時,對人民而言,這就是保有我們時時成為國家主人的最終利器。惟有民眾越發自覺,政府才可能願意低頭傾聽民意。人民希望政府的決策能擺脫藍綠惡鬥的泥淖,就應該踴躍利用公投的契機對政府施加壓力,先打破政黨對決的框架。
自己不做決定,別人就幫你亂做決定;自己不說清楚,別人就會幫你胡說。與其事後感慨,忿忿不平,不如自己拿回決定權。「我一定會去投票」,投下心中認為對的事,讓人民做回國家的主人,台灣也會是贏家!
(本文刊登於110.12.18 中國時報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