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然,總是在自己、家人、朋友經歷過聽力受損的傷痛不便之後,才切身了解到早期發現、早期治療及其相關防治作為的必要和重要性,如此一來,從視力保健到聽力保健、從先天到後天的聽力受損影響、從醫院診間到幼兒園的聽力檢測、從物理環境到人文素養的生活無障礙(Life Without Barriers),以迄於從醫治修復到社會融合的變革工程,指陳出來:作為重中之重的聽損議題及其連帶而來的制度性排除,已然是一項需要加以放大檢視的公共課題,特別是聽力篩檢後續的健保給付,僅是給付雙側極重度的聽損病友使用雙側人工電子耳,但是,並未將單側極重度聽損者納為健保給付對象,更遑論於那些不對稱聽損患者,即便使用助聽器效果不彰,也無法在現行的健保支持下使用電子耳,從而保障聽損者的應有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