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與聽覺損傷相關聯的變遷議題,背後實有其關於聽損、失能及其疾病負擔之延伸性思考的必要。
基本上,隨其邁入所謂的超高齡社會之林,這也使得聽力受損、疾病負擔及其相與衍生之於從個人到家庭,以及從生理、心理、經濟、勞動、社會到醫事的諸多成本,已然是一項集體意涵的整體社會事實(holistic social fact),但是,對於『聽損圖像』的描繪勾勒,依舊是處於無知之幕的本位主義或單一專業的各自表述,這其中包括有待商榷或廓清所關乎到聽損的認知基模,像是將聽損視為是自然老化的一部分,進而忽略了積極治療的『聽權』之於社會性連結的重要性,連帶地,如何將偏向於醫療範疇的生理健康問題,以進一步地擴及至流行病學、公共衛生、社會福利及其全人發展的關懷旨趣,從而正視全齡人口之於聽力傷及損失與全人關懷的整體性布局,特別是
台灣聽力損失的患病率明顯高於全球平均水準之際,這使得來自於人工電子耳健保給付的預算衝擊評估,又要如何以18歲為其界分的從未成年人到成人年、從僅限只給付一組到終身多次、從單耳到雙耳、從一次同時到先後順序植入、從相同享有之平等到比例原則之公正、從社會性投資到家屬自行買單、從健保點數到醫療資源配置,以迄於從福利增進到權益保障等命題思索。
誠然,來自於全球疾病負擔(Global Burden of Disease,簡稱GBD)的GBD2024年數據庫,以分析台灣聽力損失疾病負擔情形,這其中包括:(一)1990年與2021年這兩個年份之於年齡標準化盛行率(Age-Standardized Prevalence Rate,簡稱ASPR)、年齡標準化疾病負擔率(Age-Standardized Disability-Adjusted life Years Rate ,簡稱ASDR)以及年變化百分比(estimated annual percentage change,簡稱EAPC)的數據呈現;(二)2012年至2021年之於全球與台灣ASPR、ASDR數據的逐年比較,據以呈現兩者聽力損失疾病負擔趨勢檢定分析;以及(三)1990年至2021年全球與台灣各嚴重程度類型聽力損失的人數比例及疾病負擔比較(Disability-Adjusted Life Years,簡稱DALYs),至於,相關的實證分析發現:1990年與2021年,台灣的ASPR、ASDR及EAPC幾乎都高於全球的同期數據,這意指台灣在這段期間的變化是相對明顯的;至於,近10年台灣的ASPR數據高於世界,但是,ASDR數據卻幾乎低於世界趨勢,這與台灣的完備醫療系統有關,但是,ASPR與ASDR這兩者還是有一定程度的上升趨勢;最後,10年前後全球與台灣各類型嚴重程度聽損人數至少是增加1倍以上,這也再度顯示聽力損失及其疾病負擔議題,已經成為一項公共治理的嚴肅課題。
總之,該項側重於流行病學的醫務管理議題旨趣,固然是有其來自於GBD2024年數據庫的結構性限制,但是,對於身處於高齡少子女化雙向嚴重拉扯的台灣社會來說,如何正視從年輕型聽損到老年型聽損之於聽權保障的積極性差別待遇,及其從事前防制的預防性介入到事後防治的設置停損點,就此而言,考察的思辨之處也就不僅止於針對不同等級的聽力受損患者,以提供助聽器或植入人工電子耳,而是藉由著重於聽力損失等級的個人動力,研謀從生理到心理、社交、經濟、認知等發展介面的對接與銜接;連帶地,更是要進一步鑲嵌於包括父母親人的家庭動力及其健保給付制度設計的外部系統動力,從而彰顯包括就醫、就學、就業與就養等等生活輔具或去除移動障礙之於社會性參與和健康促進的積極意涵。
(本文曾刊登於113.08.20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