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總統府,「兩岸互動與交流-歷史時光迴廊特展」開幕典禮。)
陸委會主委邱垂正上個月12日在一場研討會上提出,「接受
九二共識即等於承認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一部分」的論調;而本月21日海基會副董事長羅文嘉接受電台訪問時又再說道:「接受九二共識等於放棄中華民國存在的事實」。這些說法完全與九二共識的內容完全不同,而且也與過去多年
兩岸關係的發展完全相反。我們認為政府部門不去認真思考如何解決目前
兩岸敵意螺旋的困境,而只是一昧抹黑九二共識,這對於改善兩岸關係可以說是一點幫助也沒有。
當年為了處理兩岸事務,陸委會和海基會分別於1991年一月和三月掛牌,同年五月公告實施的《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明定現階段為「國家統一前」;而1992年九月施行的《兩岸關係條例》也同樣規定現階段為「國家統一前」。也就是說,陸委會與海基會都是基於兩岸同屬一個中國、雙方不是國與國關係的政治定位才成立的。反過來看,如果兩岸關係真的如同賴總統的是「兩國互不隸屬」的兩國關係的話,那麼陸委會與海基會應該就可以直接打包起來,送進外交部就可以了,為什麼還要這兩個機構的存在呢?
1992年10月底,兩岸在香港進行事務性協商,但是陸方希望先解決一個中國的原則性問題,再進入事務性商談。然而當時雙方代表對於一個中國原則性的問題無法達到共識,雙方無法完成協商而各自打道回府,而我方代表在回台前表示:「關於一個中國的議題,在彼此可以接受的範圍內,可以各自以口頭方式說明立場。」當年8月1日,國統會通過的國統綱領第一條就指明:「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是雙方所賦予之內涵有所不同,中共當局認為…;而我方則認為一個中國應該指1912成立迄今之中華民國,…。」因此,香港會談歸來之後,我方即基於國統綱領有關「一個中國議題」的精神,提出多個關於「一個中國議題」的版本。在雙方多次電文交換之後,11月初新華社發布新聞表示,願意尊重並接受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一個中國的建議。當晚,海基會也發布新聞表示徵得主管機關同意,可以接受以口頭聲明的方式各自表述一個中國的原則。
事實上,中華民國憲法的內涵就是兩岸同屬中華民國,而九二共識就是產生自我們憲法的一中架構與國統綱領的精神,才得以起到連結兩岸、維繫和平,保障中華民國生存發展的功用。
更嚴重的是,羅文嘉在訪問中所謂「接受九二共識,等於放棄中華民國主權、導致台灣的自由民主體制沒有了」的說法更是荒謬。首先,「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是符合我們的一中憲法和國統綱領的精神,當然沒有放棄中華民國主權的問題。其次,馬政府執政八年,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原則下,與大陸維持友好關係,維持了邦交國、參加WHA和ICAO、與大陸簽署23項議,包括海外詐騙犯可透過兩岸共打協議遣返台受審、共軍機艦從未越過海峽中線,這些都是中華民國實際存在、主權伸張的具體例證。請問當年的八年期間,台灣的由民主體制不是完完全全的存在嗎?羅文嘉的說法根本就與事實不符!
反觀
民進黨執政至今,不願意承認九二共識,又找不到一套合理的代替說法,結果不僅讓我們接連失去邦交國、國際組織不得其門而入、海外詐騙犯直接被引渡到大陸受審、共軍機艦越過中線如家常便飯,這些都是民進黨治下導致中華民國實際被淘空、主權被侵蝕的具體例證。更嚴重的是,現在兩岸兵兇戰危,但是民進黨政府卻完全找不到解決的方法。
最後我們要再次強調,九二共識遵循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創造了兩岸關係最為和平繁榮的一段黃金時期。所以,支持九二共識,就是支持中華民國!建議海陸兩會應該重新回到中華民國與九二共識,如果整天只會抹黑九二共識,卻找不到替代方案,結果只會讓兩岸關係更加惡化。要知道當年兩岸是非常不容易的才找到「九二共識」,而現在想要用一個「2266共識」來取代,大概也只是在說笑吧?
(本文曾刊登於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