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飆漲,財政部卻拒絕同步改革「囤房稅」,蘇部長也愛講「台北市一間房屋可能價值上億,超過南部數間房屋的總價值,訂定全國統一標準不易」,還舉「北漂族,南部家中老舊房子也是一屋,是否要課徵囤房稅」等不當連結,顯示他不懂囤房稅,還用城鄉差距來誤導國人。
房屋稅的稅基(房屋評定現值)本就由各地方政府決定,誰說囤房稅要訂定全國統一標準?如果某人在偏遠鄉下的破舊房屋被課到囤房稅,必須此人在全國擁有四間房屋才有可能,怎麼可能是無辜?何況住家房屋現值在十萬二千元以下者免徵房屋稅,鄉下舊屋根本免稅。蘇部長何不拿出具體案例來佐證自己沒有誇大?
蘇部長提到不改革囤房稅的第三個理由,就是對房屋提高持有稅,將提高房東持有成本,房東可能將稅負轉嫁給房客,還舉韓國幾次打房失敗的經驗來嚇剛就業青年或經濟弱勢。照此邏輯,豈不是囤房稅應該廢止,更要對房東應全面降稅,好讓他們降租惠及房客?
房東如會轉嫁房租,財政部何不利用全國財產總歸戶資料,對房東查課所得稅,怎麼先自認束手無策?營業稅都可能轉嫁給消費者,是否也減徵算了?央行總裁有因為選擇性信用管制措施,可能使投資客轉嫁給房客而猶疑不前嗎?全世界有哪個國家的財政部,會拿「租稅會轉嫁」當稅制不改革的擋箭牌?
財政部推動房地合一稅2.0,將「短期交易」的時間拉長,亦即個人與法人持有二年內(原為一年內)出售稅率百分之四十五,持有三到五年(原為二年內)出售稅率百分之卅五,若無搭配囤房稅的同步改革,以提高囤房客的持有成本,囤房客大可多持有一年、三年,即可規避房地合一所得稅,恐讓房市更沒有流動性而產生閉鎖效果,因供給減少而更讓房價上漲,不但讓弱勢更買不起房屋,也恐讓蘇部長自己認為的轉嫁問題更嚴重。
最後,蘇部長自己不願調高囤房稅的稅率,還怪地方政府不調高房屋稅稅基。但是提高稅基會殃及所有住房持有人,此時蘇部長怎麼就不擔心所有的房東會將稅轉嫁給房客。
現在的財政劃分制度缺少對地方政府租稅努力的獎勵機制,地方政府如果提高房屋稅的稅基、積極開源,反而恐因稅收增加而被財政部減少統籌分配稅款或補助款。蘇部長還以「零和」為由,中央不願多掏出一點財源分給地方政府,自己修正財劃制度的政治承諾跳票了,怎麼還好意思要求地方政府調高房屋稅稅基?
有道是,不想做事的,總會找到藉口。反之,想做事的,一定會找到方法,若囤房稅改革蘇部長不做,也請勿阻擋要推囤房稅改革的在野黨。
(本文刊於2021年3月30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