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4月行政院提出的「前瞻基礎建設」通過特别預算編列,其中「水環境建設」共編8年2507.73億元,目標是「不缺水,喝好水,不淹水,親近水」。執行四年後,不但未見建設成效,在今年7月底、8月初水淹南部七縣市,路斷橋毀山崩土石流釀災之後,行政院仍自詡建設治理成效彰,比諸62年前的87水災災情少許多,退水速度也加快了;真是令國人無語問蒼天。
另外,去年和今年世界各地野火,高溫,暴雨等自然災害頻傳,UNFCCC的IPCC AR6報告明確總結:毫無疑問,氣候變遷對人類已達紅色警戒界限;而人類是大氣、海洋及陸地暖化的造成者,延期一年的COP26會議本年11月上旬將在蘇格蘭的格拉斯哥(Glasgow)召開,相信會中將會督促世界各國制定更積極有效的溫室氣體減量政策與目標。
我們台灣這二年來,不但新冠肺炎疫情無力對陣,天災頻仍,民眾困頓,百業更是蕭條,再加上經貿上又面臨國際減排、零碳的訴求,臺灣149萬家中小企業無異面臨海嘯級的碳衝擊,很有可能成了國家經濟危局。「氣候變遷應變及調適法」應該積極修訂通過立法,以加快國家減碳進程,確保永續發展。
壹、面對極端氣候的挑戰,我國未來水資源及治水計畫調整問題
一、首先就7月底、8月初中南豪大雨致災,河川潰堤、土石洪水横流,路坍橋斷,民房遭淹、農損嚴重…等,行政部門歸因於極端氣候、百年一遇等,都是氣候變遷所致,並與八七水災災情比較;其實就是自我認知的偏誤及矛盾的推論,無法卸除治水不力的究責。
二、臺灣地區的雨水下水道與污水下水道建設率偏低,除六都有較積極規劃建設外,其餘15縣市相對緩慢甚多,由於下水道攸關排水與公共衛生,系統功能無法隨都市及社區成長發揮,或因設計值未檢討而不足,是造成雨、污水混流、淤積、堵塞的主因,遇有豪大雨便可能宣洩不暢致災。
三、目前我國雨水下水道採5-10年一次的暴雨頻率是否偏低有檢視分析的餘地,若採20年一次暴雨頻率,其渠道斷面、水流坡降反不利常流量,而衍生淤塞、病媒滋生問題,值得就歷次致災數據深入分析。
四、都市地區建物及不透水面積增加,地表逕流速度加快、流入率及流達率增高,都是造成地面逕流快速匯流的原因,因此,未來進行下水道規劃設計時,對於相關區域的水文、水理公式,水文模式、係數及降雨延時歷線圖,都需要有新資料的更新及驗證。
五、工程結構物皆有使用壽齡,管材與施工品質以及通水後的維護管理非常重要,過去有許多新市鎮開發,預先做好的基礎建設系統因為過度超前,尚未被接管使用便已腐蝕、銹穿坍陷或被砂石堵塞,成了徒勞無效的耗損。
六、就極端氣候發生的頻率雨災損面檢討,利用最新科技及模式,模擬各項災害發生的動態變化,找出關鍵點、關鍵指標值,再據以修訂目前法規標準、工程設計規範、計量及計算公式,各種安全係數、常數、等級劃分等,應可使目前沿用數十年的過時基本資訊、準則有新的面貌,回應大地雨水環境規劃的設計需求。
貳、總合治水的能力與系統問題
一、水利工程的事務應該是流域性從上游到下由整體規劃的系統,尤其中、下游進入城鎮人口建物密度高的區域更要考慮土地開發用途,集水面積地形與坡度改變造成的水文特性與集水區密度變化、及集流時間縮短、流入率、流達率及逕流量增加的延時-歷線改變檢討設計暴雨量,若一味沿用老舊資料數據、係數,往往會造成以鄰為壑的情況。
二、水利主管機關在七、八月洪水過後,急著澄清說上游水庫在今年上半年已清淤超過2,000萬立方公尺,淹水後的退水速度也加快,言下之意是水環境建設已見效,但是民眾要問的是,那清理的2,000萬立方公尺堆積何處?會否遇雨還河?退水常數變化率多少?如果這些都缺少信而有徵、可取信於民的成果證據都拿不出來,就很難不被民眾視為燒錢的錢坑計畫而已,2005年提出的「八年八百億,畢其功於一役」,現在檢視不就是純粹口號的明證!
三、事實上,人口與都市發展就是人與自然、環境、水域的競奪,人與都市對大自然的反擊的招架能力有限,災害的淺符合人類初期選指,規劃時的思慮周全與否有關,而發生、蔓延甚至重複發生,就和管理是否確實有很大的關聯了,主管機關的「內捲化」(Involution)的內耗停滯使系統不能進化(Evolution)而因循怠惰,主事者常不自知的表露無遺!每年年底出版的「環境白皮書」中關於「水文、水質」的說明數年不變可見一斑。
四、前瞻未來才能決戰現在(Sensing the future to compete in the Present),很可惜,我們的前瞻計畫是定著在過去,以至於既看不到前景,也沒能解决目前的災害(早澇頻仍)問題,過去經驗法則往往不符現實狀態,若未檢討修正據以規劃設計必然產生系統性的失誤,譬如曾有專用學者以「海綿臺灣」之類的名稱建言防洪治水,並言「好好使用地下水,就能達成治水目標」,這般淺陋的說法也能形成治水策略,也是民眾的不幸!
五、臺灣地區地質調查、水文調查,需要以現有科技所觀測蒐集到的大數據加以比對,修訂相關設計準則、公式、係數;除預防原則(Precautionary principle)外,更須佐以風險分析(Risk analysis)和後端妥適的管理機制作為各種工程設計與防災設施的根據,我們的水域環境和都會地區才能免於洪旱失衡及土壤液化的恐懼。
六、前面提到的「環境白皮書」應該是行政部門每年的治理績效實錄,需要主其事者認真編錄,而不是拼湊錯簡的「斷爛朝報」。這本白皮書有内政、經濟、文化、交通、衛福、教育六部及農委會,環保署共同編撰,環保署主其事,有發行人、總編輯、顧問、策劃、審稿委員10名,就呈現的內容和資料而言,令人失望了!
(本文部分內容曾刊登於110.08.27中時電子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