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維基百科,建中自強樓前樹陰大道(示意圖非當事人)。)
摘要:「26條措施」針對在陸臺籍專業技術師資與人才提供職稱評審、採認在臺相關經歷與年資的同等待遇,針對臺籍師生則放寬申請公派留學的同等資格,並擴大招收臺生的院校範圍,臺生亦可申請各類資助政策。然而,「26條措施」因伴隨限制與疑慮,在與反送中事件負面效應的交相乘下,短期內對臺生吸引力恐有限;但臺籍專業技術師資與人才因在臺經歷與年資獲採認、在陸職涯發展獲得開展與支持,西進情形恐增加。
繼2018年2月28日公布《關於促進
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措施」)之後,中國大陸在2019年11月4日,再度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檢視「26條措施」內容可發現,主要是精進「臺灣企業」及「臺灣民眾」同等待遇之落實。
然而,相較於2016年之前著重的兩岸共同交流合作,近年來中國大陸對臺工作呈現單向度招攬臺灣人才赴陸的趨勢。究竟,在「26條措施」中,與招攬臺灣人才相關的內容有哪些?是否會加重臺灣人才流失?分述如後。
壹、「26條措施」中,有哪些招攬臺灣人才的相關措施?
一、放寬在陸高校、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臺灣民眾,符合條件者可參加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
根據中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於2019年9月1日施行的《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職稱評審」為對專業技術人才職業道德、創新能力、業績水準與實際貢獻的評議與認定,透過申報、審核、評審、公示、確認等程序,由各地區、部門、用人單位的各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負責。
在「26條措施」中,宣示推動在陸高校、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臺灣民眾,符合條件者可同等參加相應系列、級別的職稱評審。在中國大陸將「職稱評審」視為專業技術人才聘用、考核、晉升重要依據的情況下,此一措施將使在陸臺籍專業技術師資與人才的職涯獲得開展機會。
二、採認在陸高校、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臺灣民眾,其在臺研究成果及年資:
承上述,在陸高校、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臺灣民眾,參與職稱評審時,在專業工作業績方面,開放採認其在臺參與的項目、取得的成果,而在臺從事技術工作的年限亦可同等視為專業技術工作年限。此一與在臺經歷、年資接軌的措施,有助改善過去臺灣民眾赴陸發展時在職涯上面臨的斷裂窘境,亦有助消彌赴陸臺灣民眾與中國大陸本地民眾在競爭優勢上的基本落差。
三、獲得中國大陸高中階段學位的臺商子女,可參加高職院校分類招考:
「26條措施」放寬獲得中國大陸高中、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的臺商子女,可參加中國大陸相關高職院校分類招考。此項措施不僅與2019年3月5日中共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所提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有關「高職院校擴招100萬人」的政策方向「改革完善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辦法,鼓勵更多應屆高中畢業生和退役軍人、下崗職工、農民工等報考,今年大規模擴招100萬人」相呼應,亦增加臺商子女就學的選擇機會。
四、擴大招收臺生的院校範圍,並提高中西部院校與非部屬院校比例:
據筆者計算,2019年,接受臺生持學測成績免試申請入學的中國大陸高校共有332所,比前一年度增加25所;透過港澳臺僑聯招考試招收臺籍正式生的則為336所,比前一年度增加20所。
在「26條措施」中,中國大陸宣示將進一步擴大招收臺生的院校範圍,並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屬院校比例。若以2019年接受臺生持學測成績免試入學的中國大陸高校為例,包含東北地區部分省份在內的廣義中西部院校,所佔比為32.5%。
近年來,中國大陸雖投入經費與資源致力縮減
高等教育辦學素質的區域落差,但在中西部院校及非部屬院校辦學素質仍待確認、臺灣學生對中西部院校的認識有待加強、政府對陸僅採認有限學歷等情況下,未來中西部院校及非部屬院校所佔比例將會如何發展?有待觀察。
五、持居住證的臺生可同等申請各類資助政策:
「26條措施」宣示,臺生可持臺灣居民居住證,依相關規定向所在中國大陸高校同等申請享受各類資助政策。事實上,雖然在2018年的「31條措施」中並未提及臺生的獎助措施,但在中共地方政府對31條的響應措施中,已對臺生獎學金多有關注;部分地方政府甚至將臺生獎學金從高教階段向下延伸至在陸就讀中小學的臺生,此外如江蘇、湖北、湖南、福建等,更提出臺生助學金措施。因此,此一宣示究竟只是將各地現有措施「明確化」?抑或未來仍會繼續推出新的資助措施?各類資助臺生的政策,其鬆綁、落實情況又為何?值得關注。
六、持居住證且在陸高校任教、就讀的臺籍師生,可申請公派留學:
除了前述的資助措施外,「26條措施」亦提出放寬在陸高校任教、就讀的臺師與臺生,可持臺灣居民居住證同等申請「公派留學」資格。
中國大陸的「公派留學」事務,是由中共教育部直屬的「國家留學基金委員會」負責。根據該委員會發佈的「2019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年度公派留學總人數為3萬名。該委員會根據各式政策、計畫重點項目,規劃不同類別的選派名額,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為:高級研究學者(3-6個月);訪問學者(3-12個月);博士後(6-24個月);赴國外攻讀博士學位(36-48個月)、碩士學位(12-24個月)及學士學位(36-60個月);聯合培養博士生(在陸攻讀博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從事研究,6-24個月)、碩士生(在陸攻讀碩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3-12個月);本科插班生(在陸攻讀學士學位期間赴國外學習、畢業設計或實習,3-12個月)。資助內容則包括:一次往返國際旅費、伙食費、住宿費、註冊費、交通費、電話費、書籍資料費、醫療保險費、交際費、一次性安置費、簽證延長費、零用費、學術活動補助費等,部分人員可提供學費資助。
然而,在公派留學的申請人基本條件中,亦包括如: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熱愛祖國等項,屆時臺師與臺生在此項資格上如何認定?有待進一步具體措施揭露。
七、擴大對臺灣民眾在生活、領事保護層面同等待遇的落實:
「26條措施」中,收錄了國臺辦在2019年3月27日新聞發佈會所宣示的,為在海外遭遇自然災害、意外事故的臺灣民眾提供緊急保護和救助,並受理海外臺灣民眾辦理各類旅行證件事務,同時公布具體協助途徑等。
此外,針對臺灣民眾在陸生活層面的同等待遇,「26條措施」亦有新的著墨,包括:同等使用交通運輸新業態企業提供
的交通出行產品,如中國大陸網約車、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等;在福建試點推動持居住證的臺灣民眾使用中國大陸手機並給予資費優惠;持居住證的臺灣民眾在購房資格方面享同等待遇。
貳、「26條措施」會加重臺灣的人才流失嗎?
一、「26條措施」雖更友善開放但伴隨限制與疑慮,在與反送中事件負面效應的交相乘下,短期內對臺生吸引力恐有限:
「26條措施」針對臺生新增資助及公派留學的同等待遇,並擴增招收臺生的高校數,此一政策方向對亟欲尋求發展機會的臺生,具有一定吸引力。然而,若進一步探究相關措施,卻可發現,一方面,中國大陸現行「公派留學」制度,包括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熱愛祖國等資格要求,涉及敏感的政治認同議題;另一方面,「26條措施」雖宣示要增加招收臺生的院校範圍,但強調要提高中西部院校和非部屬院校比例,在中西部院校及非部屬院校辦學素質仍待確認、臺生對其認識有待加強、政府對陸僅採認有限學歷的情況下,初期臺生恐將暫持觀望態度。此外,「反送中」事件強化臺青世代對於中共的負面認知與觀感,並已產生「同儕壓力」,影響臺生赴陸就讀的選擇。
換言之,「26條措施」整體而言雖為臺生赴陸就讀創造更多機會、提供更友善的同等環境,但相關措施仍伴隨限制與疑慮,再加上「反送中」事件帶來的負面效應衝擊,短期內對臺生的吸引力恐有限。
二、在臺經歷與年資獲採認、在陸職涯發展獲得開展與支持,臺籍專業技術師資與人才西進情形恐增加:
如同前述,「26條措施」宣布在陸高校、科研機構、公立醫院、高科技企業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臺灣民眾,符合條件者可參加相應系列、級別職稱評審,並採認其在臺研究成果與年資。換言之,此一措施讓臺籍專業技術師資與人才在臺參與的研究、計畫、方案等經歷及年資,皆可獲得更便利的銜接與積累,在陸職涯亦獲得開展機會。另一方面,「26條措施」開放陸高教任教並持有居住證的臺師可申請公派留學機會,讓在陸高校任教的臺籍師資在遴選、進修、評鑑、未來發展方面獲得同等的競爭立足點。前述相關措施,皆為臺籍師資與人才移除在陸發展的阻礙,有助於臺籍師資與人才長久留陸發展。
綜上所述,「26條措施」整體延續「31條措施」對臺籍人才在陸同等待遇的友善與開放路線,對於臺籍專業技術師資與人才西進極具吸引力,但與臺生相關的具體措施則伴隨如政治認同的資格要求、新增招收臺生院校恐非政府採認學歷校別、臺生對中西部高校與非部屬院校的認識待加強等限制與疑慮,再加上「反送中」事件帶來的負面效應,初期臺生對赴陸就讀恐持保留態度,本地生源暫不至於大量流失。
然而,本文建議政府在面對臺灣人才流失問題,應有如主動吸引人才回流、創造臺灣更多就業機會等積極政策應對,而非僅靠外部環境因素「撿到槍」或「告知臺灣民眾赴陸風險」的消極態度,方能有效改善臺灣人才流失危機。
(本文已於108.12.11刊登於蜂評網:
http://www.fengbau.com/?p=10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