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內部分媒體指出,當年有一些「馬習會」的祕密檔案沒有移交,然後,立法委員就在立法院質詢,法務部長邱太三回應說,如果真的有檔案沒有移交,就會違反《國家機密保護法》的規定。
這些媒體報導「馬習會」存在有祕密檔案,主要的理由有二點:第一,以前政府在
兩岸溝通上都有祕密管道,因此這一次這麼重要的「馬習會」一定也有祕密管道來做事前的溝通。第二,之前馬政府在移交時,所有馬習會的相關資料都是在「夏張會」之後的資料,但是「夏張會」到「馬習會」只有不到1個月的時間,總統出國行程應該早就決定,不可能在短短1個月不到就成行,因此,在「夏張會」中討論「馬習會」的說法只是一個幌子。
大家都知道,政府行政一切都應公開合法,因此兩岸如果有正式的第一管道可以溝通,然後把溝通的過程都記錄下來,那為什麼還需要其他管道?因為以前李登輝總統和
陳水扁總統時代,兩岸沒有正式溝通管道,因此可能有些重要事情會經過其他管道進行溝通。但是這並非常態,相信國人也不希望看到這種溝通方式,因為畢竟不容易受到立法院和民眾的監督。但是,在馬政府時代,因為
兩岸關係大幅改善,兩岸溝通管道由原來白手套的「海基會與海協會」的溝通,逐漸轉移到政府與政府官方的直接溝通,就是陸委會與國台辦之間的直接溝通,馬政府後期兩岸的各項協商就幾乎都由陸委會主導。
兩岸既然有官方聯繫管道,當然就應該使用此一正式管道,因為兩岸所有的官方聯繫、協商及互訪等,都會有政務官與事務官的參與,所以所有的聯繫、協商及互訪等都會有完整的紀錄,這是對政府行政公開透明最基本的要求。我們覺得現在蔡政府與部分媒體一直主觀認為「馬習會」還有其他祕密檔案存在的主要原因之一,可能就是因為現在兩岸沒有官方溝通管道,只好設法利用其他管道,因此想當然爾地認為馬政府時代也會需要其他管道的溝通方式,就好像李登輝和陳水扁時代。
其實,「馬習會」之後,當時的陸委會夏立言主委在立法院質詢時已經說明得非常清楚,促成「馬習會」的主要關鍵是在之前的「夏張會」。當時,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主動提及是否有馬、習見面的可能,夏立言立即回應可考慮雙方在即將於菲律賓召開的
APEC會議上見面。但是張志軍說不太可能,於是夏立言又建議可以考慮在新加坡見面,因為1993年時的「辜汪會談」就是在新加坡舉行的。雖然當時張志軍覺得可行,但是因為這是臨時提及的事,所以雙方都還需要回去請示上級,所以當天並沒有做決定。等回到
台灣後,雙方再經過幾次的聯繫,最終才敲定「馬習會」最後的時間與地點。上述的這一段故事,當時陸委會有極少數的幾位事務官員參與,他們現在都還在政府部門服務,其實蔡政府可以找他們來談談,就可以證實上述的說法是否屬實。
至於說從「夏張會」到「馬習會」之間,只有不到1個月的時間,其間如何去協商討論的議題與安排馬、習見面的所有細節?這真的是一件高難度的挑戰。當時在國安會的主導下,包括陸委會、外交部與其他相關部會在內,每一個部門都積極動起來,希望把這一件重大任務圓滿達成。當時本人在陸委會服務,看到陸委會同仁上上下下全體動員的情況,最終讓「馬習會」順利完成,本人只有4個字可以表達:「佩服極了!」
最後,我們要說的是,馬政府在「
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原則下,兩岸維持著非常好的關係,雙方負責兩岸事務的最高官員也曾多次互訪,真的不需要其他管道來傳遞訊息。我們相信蔡政府如果能接受「九二共識」,必然也同樣可以讓兩岸維持一個良好的關係。不然的話,就像現在兩岸管道完全不通,然後再去懷疑前任政府一定也有祕密管道和檔案。可是,明明當時兩岸溝通都是公開透明的,又要怎麼拿出所謂的祕密檔案呢?這真是「莫須有」的指控!
(本文刊載於2018年3月19日中時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