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民主基金會董事長是否由現任立法院長
韓國瑜接任,
民進黨內傳出雜音,甚至有綠營立委以公民團體對韓不放心為由呼應。儘管也有綠委駁斥此傳言,但相關人事案一日未定,卡韓之說很難停歇。
民主基金會是
陳水扁首任總統時期所創,希望仿效如
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與英國「西敏寺民主基金會」而設立國家級的民主基金會,設立的用意,除了為
台灣特殊的外交處境預留第二軌外交的彈性空間,也包括推動中國民主化等工作。民進黨立委也曾自誇贊助民運人士,並批評馬政府下的民主基金會執行長漠視中國民主發展,顯然,有綠委認為該基金會只限於推動國會或第二軌外交的說法並不正確。
目前民主基金會產生董事長由誰出任的雜音,主要在於捐助與組織章程中,董事長是由董事會選舉產生。民進黨雖然在國會失去多數,在國會政黨推薦董事上屈於劣勢,但依照目前的董事生態,執政黨除握有2席政府當然代表外,還可以主導學界、財經界、非政黨組織代表等3席,共9席董事,占董事會一半以上。
不過此爭議過去未曾發生,主因是20餘年來,無論總統與立法院多數是否同一政黨,由立法院長出任董事長已成為慣例。如今民進黨盤算董事會有一線機會,對韓國瑜個人有意見,就想翻桌不認過去慣例,只不過再次反映出其玩法弄權的好鬥本性。
其實更大的衝突點可能不在董事長,而是執行長究竟應該由何人主導?依照章程,執行長是由董事長提名經董事會同意後遴聘,執行長更有權遴聘2至3位副執行長,進而影響整個基金會實際的人事與運作。過去執行長主要由總統主導,董事長雖有提名權,對執行長也有指揮監督之責,但總統主導也是不成文的默契,是否已成慣例,反而存在爭議。
首先,
馬英九總統上任後,並未立即更換扁政府時的執行長,而是過了2年才換,因此在實踐上並沒有和總統同進退。其次,2016年當馬政府卸任後,當時民進黨立委羅致政等人又主張民主基金會是跟著國會運作輪替,要求時任執行長黃德福無須等到蔡總統就職後才提出辭職。因此執行長究竟誰主導?要看條文還是看慣例仍有爭議。
日前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舉出
國民黨也申請該基金會補助之例,反駁民主基金會不是「綠友友」。國民黨申請的補助是因為基金會每年有1/3的預算(上限3000萬元)必須由各政黨提出申請,其他剩下的必須補助給一般民間團體。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的小金庫問題是針對民間補助部分,洪申翰卻拿專給政黨的補助來反擊,根本是轉移焦點,欲蓋彌彰。
民主基金會應該回歸設立初衷,展現台灣多元價值與各方共識,不能只偏頗獨厚友好團體,讓自己越走越窄;更不能因為討厭某人,就恣意推翻慣例,摧毀行政與立法之間的合作橋梁。董事長或執行長的產生如果有模糊空間,建議可以修法明確化。當然,如果行政權不尊重國會外交的自主與空間,立法院除可刪減外交部每年補助民主基金會的預算,把國會外交預算自行編列在立法院預算中,也未嘗不可!
(本文刊登於113.03.01中國時報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