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如此判決,結果的效應值得推敲。
表面看來,陳菊大贏,黃俊英又輸,但什麼是真正的「贏」與「輸」呢?「贏」如果是講求一生風格的完整、誠信,陳菊本是民進黨中難以找第二人選的適格(林義雄已退黨),因為她在美麗島事件中的苦難,以及長期以來的深耕民主,關懷弱勢,都讓她有別具一格的吸引力,但高雄市長選舉的「走路工」事件,「可議」的過當炒作,以及十六日群眾被過度動員的包圍法院,卻不見陳菊平心靜氣的講些公道話,猶記一審出來後,她也隨即表示「法官偏藍」,二審出來後,她則說「司法公正」,與一般政治人物的表現,殊無二致。
試想如果二審維持她「當選無效」之判決,她仍能表示「尊重司法」,並願意安撫群眾,以她獨具的魅力,來帶領大家尊重體制,檢討己方的缺失,然後從事輔選,這樣所釋放的能量及影響力,是多麼沛然莫之能禦;而她自己或許因一時表象之輸,反而能贏得台灣民主發展史上,不可撼動之地位!
很可惜,她現在贏了,保住市長職位,在市政推動上,仍要和各方政治勢力周旋妥協,而在民進黨的輔選機制裡,她的角色因為市長職位,也難免限縮刻板化,而不能完整釋放她天賦豐沛的感性力量去感動帶領群眾;民進黨可能因此少了一位輔選天后,台灣少了一位可能的人格者,而陳菊自己更要小心別誤了自己的健康!
至於黃俊英,雖說從二○二年開始參選,沒有贏過,但一路走來,不論是對手或朋友,不能不敬佩他的完整性,在選戰最激烈的時刻,對立最尖銳的情況,他就是堅持不無的放矢的批評對手,也不鼓勵群眾去包圍法院;對司法,從頭到尾只有一句「尊重!」世人或會笑他癡,何來蹚選舉渾水,但就他自己追求尊重的價值而言,他一直信守,從不動搖,求仁得仁,世俗看重的「贏」,在他或只是過眼雲煙!
這樣的情份如果投射在明年的兩場選舉中,可能會產生不同的效應。
陳菊目前的贏,雖有助於民進黨士氣的凝聚,但因少一份輸者的悲情,易有更多贏者的驕氣!可以護基本盤,但難有戲劇性的張力,對高雄市分隔成五席的立委選情,恐談不上直接的幫助,尤其與台聯有矛盾的選區(三民及苓雅新興),是讓、不讓,仍是難解。
至於總統大選,高雄市原是藍營難攻之處,但陳菊的贏,可成為藍營重要的凝和劑,或能拚出至少如市長選舉和民進黨平盤的局面,而不是如上次總統大選輸了十萬票。尤其加上輸了的黃俊英,有形象、有悲情,會是有力的抬轎人!
什麼是輸,什麼是贏?真是值得我們再思量。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2007-11-17/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