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為人父母,我一定對孩子說,什麼都可以當,但千萬別當打火兄弟,因為這個政府對不起你,把你送上炙熱的火線,卻連一件保命的武器都不給你!
最近屏東明揚工廠大火造成四位消防員殉職,是一場意外嗎?它從頭到尾都是一場人禍,這次的明揚廠商固然有責任,但政府早在四年前就可以阻止今天這場悲劇發生,卻放任同樣的悲劇重演,讓打火兄弟的血肉之軀埋葬在無情的火場裡,這是政府嚴重的失職,也等同親手殘忍地把消防員推入死亡的火坑。
從近年來發生的新屋大火、敬鵬大火到屏東大火,
台灣的消防改革之路可以說是用一條條打火兄弟的生命所舖成的,2015年的新屋保齡球館大火,儘管無人受困,但消防員仍進場救火,六名消防員在火場迷航,命喪火窟,引發了台灣對消防員「退避權」的思考,如果無人受困於火場,為何消防員還要進火場救火?
2018年桃園敬鵬大火,敬鵬工廠因儲存大量柴油與化學品形成高危險閃燃,導致六名消防員殉職,敬鵬大火促成2019年消防法修法,促使「生命三權」(退避權、資訊權、調查權)入法,明文規定工廠業者有責任提供廠區化學品資訊、平面圖,並指派專人至現場協助救災。
針對敬鵬大火,2019年監察院也做了消防調查報告,報告說「20年來共72名消防人員因公殉職死亡」,比起亞洲的鄰近國家,台灣消防員殉職死亡人數也高出許多,2013年韓國、香港、馬來西亞殉職人數是0人,2014年韓國殉職人數是0人,2015年香港殉職人數是0人,2016年日本殉職人數是0人,但從2013-2016年,台灣卻是每年都有消防人員殉職,其中2015年消防員殉職人數更高達8人!
為什麼台灣消防員殉職人數如此之高?因為政府的事前把關根本隨便亂做,事發當時的資訊權也不給消防員,導致消防員只能用賭命的方式,硬著頭皮進火場救人,這樣傷亡率能不高嗎?
從經濟部、內政部提供給立法院的報告來看,明揚的廠房堆放了一堆易燃、易爆炸的高危險化學品,足足超過化學品管制量的30倍,結果經濟部當初在核發建照、使照時,完全當作是一般的廠房在審查,審查的項目「無需載明廠區製造所需之設備及其儲放物品」。
經濟部一開始就錯了,然後屏東縣政府也跟著錯下去,從明揚的建照、使照判斷它是一般廠房,所以消防局並未將其列管為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也因為把明揚的廠房當作一般廠房,後續的定期消防安全檢查、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全數過關,然後它就爆炸了!
9月22日17時31分,屏東縣消防局接獲明揚的火警報案,17時42分消防隊迅速抵達現場,明揚僅提供一份資料單薄的物質資料表,雖然有告知存放危險易燃的過氧化物,但存放的位置、數量完全沒有資料,消防員迅速著裝進入火場搶救,才剛走進火場約10多公尺,18時01分工廠就發生劇烈爆炸,整個過程不到20分鐘。
2019年「救災資訊權」不是入法了嗎?結果四年過去,為什麼消防員一直到火災現場才拿到這些有等於沒有的「資料表」?2014年環保署就弄了一個「化學雲」,列管了6萬多家廠商的化學物質資訊,結果內政部長林右昌在立法院的專案報告說,消防署的指揮派遣系統要到今(2023)年12月底才能連接到這個化學雲系統,到時消防搶救時,就能即時查詢到工廠的廠場座標、化學品及危險物品的基本資料。
如果這套系充的介接可以早個幾年完成,明揚大火的憾事還會發生嗎?如果屏東消防隊在接獲報案時,能立即查詢到明揚廠房化學品的存放數量與位置,消防員還會只是穿一般的消防衣,而不是對應化學品的專門服裝嗎?
明揚大火四位殉職的打火兄弟,賴俊儒33歲,陳柏翰32歲,鍾吉垣38歲,施寶翔37歲。
(本文刊登於112.10.06風傳媒觀點投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