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總統毫無避諱地「預言」判決的結果,其實還具有警告謝長廷的效果,要讓謝長廷認清他仍具有「預言」判決結果的能力。其次,陳水扁當然知道以總統身份「預言」判決結果並不恰當,且一旦「預言」成真時,勢必將遭到在野陣營的嚴厲質疑。不過,也正因陳總統對自己的「預言」能力深具信心,而他在選在關鍵的時刻公開做出「預言」,目的就是期待藍營能夠瘋狂地質疑他為何擁有「預言」能力?
陳水扁做出公開「預言」的動作後,陳菊緊跟著陳水扁也開始表達了他對判決結果的樂觀態度與豁達心胸。而在另一方面,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則做出了破天荒的決定,要求鄰近高等法院附近的學校及補習班,到了下午時一律停課,儼然又預知下午高等法院做出判決後,將可能引發激烈的群眾衝突或抗議。同時,高雄市政府刻意營造出一觸即發的緊張氣氛,目的即在於挑動藍營支持者於「陳菊不會輸」的預言實現後,能夠瘋狂地到高等法院及街頭上抗議,因而可以又實現了「藍營輸不起」及「一定亂」的另一個預言。所幸高等法院公布判決的結果後,藍營支持者此時雖難掩「沒有贏」的失落,但卻不至於發生輸掉市長寶座的問題,故不甘心的情緒並未強烈到足以驅使他們走上街頭。
在高雄市長選舉官司塵埃落定後,陳水扁和陳菊雖然保住了綠軍的權位與地盤,但對抗「偷吃步」的選戰伎倆及愈加敗德的選風,卻在這場官司中成了唯一真正的輸家。尤其,陳菊在二審終於獲勝訴的原因,係因承審法官認為陳菊陣營在選罷法規定之禁制期間,即使對黃俊英採取了重大突襲性之負面競選手段,而使之無以提出充分之辯證與澄清,以致其受有指證未盡相符、毫無辯證機會之極度不公平對待等情形,卻仍難認定屬選罷法所定而可與暴力或脅迫等量齊觀的其他非法之手段。然而,陳菊雖也同意高等法院所指出,類此等情形應由立法機關衡量是否應納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原因,但陳菊對於當時自己競選團隊的作為,卻在保住權位之時而忘卻了反省,因而負面文宣的選風要獲得導正,恐怕還早得很。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