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現制採最高六十個月投保薪資之平均,作為勞工退休薪資計算基礎,這是所謂的「最佳薪資」計算方式;雇主與勞工若為節省保費的支出,最有利的方式就是在退休前五年按照實際薪資投保,其餘時間則可能壓低投保薪資。民國九十八年勞保開始年金化,此現象一旦擴散,勞保財務危機除了面對高齡化帶來的退休潮,還會因此雪上加霜。
在另一方面,軍公教採退休前最後一個月來計算,由於其薪資結構與投保方式較不具彈性,原本「巧取」空間不大,卻擋不住退休前晉升的濫用!同樣存在「不公」現象。
採較簡單的「最佳薪資」來計算,雖可節省一些行政成本,其代價就是容易產生不公。計算時間短,被保險人接受度高,但巧取空間大;拉長計算時間,巧取空間縮小,被保險人接受度較低,對工作年資較短者(如十五年)尤為不利。目前的草案不論勞保或公教退撫都是將計算時間拉長,然究竟「採多長最佳薪資」才恰當?這是個兩難。
「最佳薪資」計算時間若拉長,其平均將會比現制低些,退休年金額度即會減少,其中勞工的下降程度又可能大過於公教,如此反傷及「行業不平」。於是乎,提高勞保投保薪資的上限(四三九○○元),再度浮到檯面上來。掀頂若純是反映實質薪資,那是回歸正常;弔詭的是,會不會因掀頂而使得「巧取」現象水漲船高呢?這是一個道德難題,尤其保費在勞二雇七政一的分攤方式下,掀頂也會讓雇主與政府都吃不消!這是立院審查法案所面對的困境。
為突破困境,可考慮回歸以「生涯薪資」的平均來計算,但需要將歷年的投保薪資換算成為退休時的幣值,這樣誰都佔不到便宜(即使掀了頂),惟獨需付出較大的行政成本。若擔心掀頂後雇主與政府負擔會增加,調整等比例補貼為同額補貼,或採「頂上」固定額度補貼,不僅負擔不會爆衝,也能改善高收入高補貼的逆向重分配現象。
若把年金保險基金比喻為水庫,未來各水庫的進水量(繳保費者)將逐漸減少,出水量(領年金者)將快速增加,這波改革除了須調整進水量與出水量,也應注意處理漏水的部分。此外,為了減輕「行業不平」的緊張,不同行業被保險人,不能只比較出水量,也應該看看自己曾注入多少的水。
(本文曾刊登於2013/05/23 聯合報民意論壇)(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