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則與兒童、少年受虐相關的時事新聞議題,背後實有其關乎到『兒少受虐圖像』之於輪廓釐清及其諸多貓膩的思辨論述。
話說:根據衛生福利部的統計資料顯示,兒少受虐人數已經從2019年的11,113人、2020年的12,610人、2021年的11,523人、2022年的11,950人,增加到2023年的12,646人,這段期間全
台灣每年均達到有11,000名至12,000名的兒少受虐人數,並且每年約有20名的未成年人係為在家內受虐致死,連帶地,以2023年為例的兒少受虐四大類型,這其中有6,373人係屬於身體上不當對待、4,113人係屬於性不當對待、1,314人係屬於疏忽,以及530人係屬於精神上不當對待,就此而言,關於兒少受虐的變遷圖像實有待進一步的廓清,特別扣緊數量、行為人、樣態、歸因、防治及其衝擊影響的整體性考察。
誠然,上述的兒虐圖像涉及到的是頗為複雜、深邃、多樣且變異的輪廓內涵,這其中包括有從父母到其他重要照顧者抑或特定外人之「行為人」;從身體不當對待、性不當對待、疏忽到精神不當對待之「樣態」;從個人到父母家庭及其外部系統之「歸因事由」;從幼齡化、女童化到脆弱依賴性之「兒少個人動力」;從主照者女性化、長期照顧負荷到家計謀生、負面情緒、親密關係失調之「父母家庭動力」;從私有財父權認知基模、罪疑惟輕原則到社安網漏接失靈之「外部系統動力」;從社區守護的事前介入預防到社會安全網的事後停損設置之「體系對接」,以迄於攸關到施暴與受虐之性別、樣態、年齡、家庭結構、社經地位、婚姻關係、家庭動力等等有待資料勘查之「大數據分析」,就此而言,諸如幼齡化、女童化、脆弱性、依賴性、家內性、隱蔽性、難以覺察性、日期時間不易精準認定化、持續性、中長期性、微罪化、管教灰色地帶化、照顧家暴性以及兒虐影響延遲效應性,乃為當代台灣地區『兒少受虐圖像』所實有的相關屬性特徵。
總之,單一的兒虐現象其所延展、擴及到的乃是多重議題、合併行為及其不同需求的拉扯滾動,連帶地,扣緊可能受虐情事之於處境、情境、環境、困境、窘境、逆境的加惡歷程,這也讓兒少受虐所涉及到的將會是包括『天下有不是的父母』、『家庭會傷人』、『創傷經驗知情』、『深井效應』、『童年逆境』、『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創傷照管』、『早熟不一定成熟』、『父母一時的情緒,是孩子一輩子的痛』以及『心靈的傷,身體會記住』等愛憎情結的心靈結構及其認知基模,更遑論於還有未成年兒少之於施暴相對人的身分轉換而來的親情衝突景象,這也讓面對兒虐事情必須趕快補救,據以建構一個精銳重案組的相關提議,便顯得有些「法—社會」及其「社會—法」相與切割的突兀之處,而是有其復歸於「理念—政策—立法—行政—服務輸送」的通盤性檢討。
(本文曾刊登於113.09.08 晴天社會福利協會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