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中村夫婦不滿南投埔里的LONG STAY計畫,批評埔里狗便太多,嚴重影響居住的環境品質,以致讓他們打消了長住台灣的念頭。這個事件曾引起媒體輿論的報導與關心,其所產生的效應,迄今仍然持續發酵。行政院環保署為此決定,自五月一日起,推行全國掃蕩狗大便運動。除要求各縣市嚴格稽查飼主放縱狗狗任意便溺,將處一千二百元至六千元的罰款之外,並將定期公布各縣市之取締成效,且列入地方補助款考核之重點項目。這幾天各地方環保局皆開始組成稽查小組,加強取締犬隻隨地大小便,並大力宣導推動「遛狗隨手清狗便」運動。不知道這股熱度可以維持多久,但為維護國家整體形象及提升國民居住環境品質,我們對環保署的這項行動表示肯定與支持。
在生活中,我們很少看到民眾在遛狗時,能隨身攜帶寵物便溺器或衛生紙及垃圾袋,用以隨手清理狗便。道路旁或公園內到處可看到狗便,不少心踩到狗屎的不愉快經驗,更是大多數人常有的共同經驗。其實,根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十一條規定,「家畜或家禽在道路或其他公共場所便溺者,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清除」,由此知飼養寵物的民眾本來依法就須負責清理寵物的排泄物。尤有進者,若有違反此一規定者,可按同法第五十條處以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之罰鍰。民眾沒有遛狗隨手清狗便的習慣乃是公德心不足的表現,還不如說是我國民眾守法的精神與意識太差。其中,政府相關單位漠視法律的存在,且鄉愿的以睜隻眼閉隻眼的心態執行法律,更加促使了民眾此一僥倖與投機行為的養成。各縣市現正積極的加強隨地狗便的稽查工作,希望這次不是五分鐘的熱度,否則就是政府的嚴重失職。
有關寵物的管理乃是行政院農委會的職權,動物保護法中對寵物之管理還訂定有專章。根據規定,「寵物之出生、取得、轉讓、遺失及死亡,飼主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民間機構、團體辦理登記」,以便控制民眾飼養寵物之行蹤與狀況。根據農委會去年的調查,全國家犬總數為一一三萬隻,流浪犬則有十八萬隻,可見民眾任意棄養寵物的惡習頗為嚴重。狗便破壞環境清潔,民眾縱放犬隻便溺固然是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但到處可見的流浪狗,亦是另一不可忽略的因素。為維護環境清潔,減少狗便污染,須要政府嚴格執行法律,並採行相關配套措施,但每一件工作的加強都需要錢。專案組成稽查小組,需要花錢;加強捕捉流浪犬,需要花錢;購置攝影機追蹤違法行為拍照存證,需要花錢;設置犬隻收容所,也需要花錢。由於政府這些花費都是飼養寵物的特定人所引起,是故最合理與簡單的經費籌措方式便是由這些人來承擔,而地方政府更可以考慮藉此開徵「狗稅」。
根據地方稅法通則第三條規定,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得視自治財政需要,開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或附加稅課。其中,臨時稅課「應指明課徵該稅之目的,並應對所開徵之臨時稅課指定用途,並開立專款帳戶」。基此可知,地方為維護環境清潔,整頓市容與減少狗便污染,可依法透過臨時稅課的開徵,以挹注相關的經費支出,由養狗人自己承擔狗便清除與環境維護的成本,應是地區居民最可以接受的財源。日前雲林縣長蘇治芬,為了地方產業污染問題,槓上了中央政府,堅持要自行開徵「碳稅」,曾引起軒然大波,並造成中央與地方財政關係的緊張。其實,蘇縣長以環境保護與污染者付費為名開徵新稅的行動,值得肯定。但是,我們要提醒蘇縣長,環境保護問題,除了產業投資污染之外,還有其他類如狗便泛濫等降低居住環境品質的污染,此問題與民眾的生活更直接與貼近,且更須要有效的解決。蘇縣長在推動碳稅失敗之餘,不如轉換對象,思考開徵狗稅的可能性,如此便能夠為我國地方財政創造另一新頁。
目前針對寵物的飼養雖有登記費與手續費的收取,但收費範圍過於狹小,且未能專款專用。此外,對於放縱狗隻隨地便溺的違法行為亦有罰鍰規定,但其收入也未指定用途。或曰課徵狗稅與政府鼓勵飼主自行清除狗便政策相違背,但相對於由所有納稅人承擔狗便清除成本,我們認為還是應由養狗的飼主負起責任,才算比較公平。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5年5月9日人工商時報社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