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台北縣石門的濱海公路附近,一名開計程車維生的李姓男子,疑似因為懷疑妻子外遇離家,因此帶著8歲的廣告童星兒子點汽油自焚。而當警方發現李姓男子時,李姓男子是因燒傷難耐,因此獨自飛車就醫,卻在石門核一廠外疑似因爆胎造成車禍而被警方尋獲。當時李姓男子全身灼傷,而8歲的兒子卻被發現倒臥在1公里外的海灘旁,全身焦黑,已經沒有生命跡象。
這樣的人倫悲劇聞之實在令人鼻酸。而也正因為李小弟弟本月初才剛拍攝了一款機車的廣告片,成了家喻戶曉的小童星,因此這個事件才更受到社會大眾的矚目。我們認為:對於李姓男子這樣的作法,我們絕對不能認同、同時其也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因為雖然李姓男子當初是苦等了妻子10年,2人才步入禮堂,因此可見李姓男子對妻子用情很深。而也正因此當其懷疑妻子是因外遇而離家出走時,其情緒就更顯激動而無法平復,因此在這次攜子自焚前就曾經已有兩次自殺記錄。但事實上究竟妻子是否真有外遇,尚屬未知;即便外遇屬實,但仍有很多處理的方式,例如:訴請離婚、要求賠償、報警、告其妨害家庭、與妻子或/及其家人理性溝通等等,都是可行的作法。而只因為一件尚未定論的事情就輕率地想不開,已屬不智;至於更以怕孩子留在世上受苦為名,將年幼無抗拒能力的小孩視為自己私人的資產,不但加以先行下藥、而後燒傷致死,而在本身燒傷難耐之際,卻壓根未想到自己小孩的死活而獨自飛車就醫,這樣自私自利、不負責任、枉顧生命、扭曲親情與愛情的父親,我們建議日後法官審理此案時應從重量刑,以使有類似想法的家長能夠心生警惕,並達到重塑社會正確價值觀與社會教育的功效。
此外李姓男子的妻子,不論是因為外遇還是經濟因素而離家出走,都只是一種逃避而非正確解決問題的方法。而這樣錯誤的處理方式,也確實可能會造成無可挽回的悲劇。至於鄰居、親友、或是孩童的學校老師等,都是有可能及早發現某些可疑的訊息,而能儘可能防患不幸於未然的人。例如:在這個事件中,李姓男子在其妻子離家出走的期間,曾多次打電話告訴妻子其想輕生的念頭;甚至在其要開車前往濱海公路自焚前,還撥了電話給家人說「我要自殺」。因此當時家人立刻衝往其蘆洲住處找人,在未尋獲的情況下即報警請警方協尋。因此我們知道,想要自殺的人往往都會事先透露某些訊息,例如:「我不想活了。」而在身邊的親人或好友,若接受到這樣的訊息時,一定要加以重視而切勿輕忽,除了要表現出理解、關心、穩定、與不慌張的態度外,更要立刻向有關單位通報,例如:警方、生命線、張老師、各縣市自殺防治中心等;而相關單位間的資料更要能彼此互通。因為事實上像李姓男子過去已有兩次自殺的記錄,本應透過醫院或警政系統而通報給社政系統,並建檔於「高風險家庭」的資料庫中,而由社工人員前往家中訪視,以了解其目前家中的真正困境並尋求可行的解決之道。因此我們期望未來政府相關各部門間的聯繫與通報工作能再加強,以使這方面的工作能發揮更大的功效,而能將類似此次不幸事件的發生機會降至最低。
〈本文曾刊載於台灣時報民國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九日第二版「社論」;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