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事故客機2013年10月攝於臺北松山機場。)
復興航空無預警宣布將要解散,其完全無視政府公權力的態度,是
台灣企業最可恥的負面示範。政府方面除了總統再次以「震怒」因應以外,只能任由復興股東、旅客被經營階層坑害,因為興航吃定了蔡政府,才能演出這這齣「超完美解散」的戲碼。
董事會無權解散興航
興航官網說11月22日已經宣布解散,其實這是在誤導社會,根據公司法第315條,股份有限公司可以依照股東會決議為解散。所以興航臨時董事會在11月22日決定,先向向交通部申請停航,再計劃於2017年1月11日之臨時股東會上,提出解散的動議交由股東會討論。表決通過後才能興航真正解散,然後才能進行清算,到那時候債權人才能處分興航的資產,而興航上市之股票也要到三月才能下市。
小股東先被坑殺
那麼在明年1月以前會發生什麼事?興航股票已經連跌四天,其中三天是跌停板,依照這樣的趨勢,還沒開股東會,股價就已無任何價值。而主要債權銀行已經在11月24日達成共識,擔保品處分後經有擔保債權分配後剩餘,可以分配予無擔保債權。那麼小股東呢?
興航只剩空殼子
金管會說,興航第三季資產負債表顯示淨值還有7.59元,如果是這樣,為何11月25日股價已經跌到淨值的一半?當然是因為,帳面上的淨值是依資產的帳面價值計算而得,尤其是第三季底興航所謂的228億資產中,有148億是固定資產,究竟全面處分後能賣得多少?沒有人知道。
興航在5年前,在新加坡發行了7千5百萬美元的5年期歐洲可轉換債,原訂到期日是2018年11月29日,但其持債人可在今年11月29日提前贖回。由於興航股票自該轉換債發行以來業已腰斬,持債人當然不想等到期滿轉成股票,興航預計11月底可能面臨高達近23億元的贖回壓力,竟然選在一週前使出宣布解散的賤招!
證交所股息興航董事會
所有上市、櫃公司,除了向主管機關定期揭露財務訊息之外,也應於企業之官網即時披露相關訊息。興航只是董事會做了決議,但是股票上市的興航,還沒經由最高權力機構股東大會討論應否解散,興航官網竟然已經替2個月後的股東大會宣布已經解散,而且關閉了任何有關企業財務資訊的聯結。
興航目前的作為,顯已涉嫌違反公司法和證券交易法,經濟部根本不出聲,金管會也只是裝模作樣在查內線交易。而興航董事會以誤導社會的方式,涉嫌侵害其外部股東的行為,才可能是更嚴重的脫法行為!
應立即假扣押興航資產
興航的國內外航線航權,是全民委託民航局分配的,興航竟然可以在股東會尚未通過前,逕自宣布停航。交通部身為民航主管機關,應該仿效新北市政府替八仙樂園塵爆事件的做法,對興航負責人家族之個人資產,立即聲請假扣押,防止其脫產。
政府一籌莫展
行政院發言人不知興航董事會無權宣布解散,竟於11月24日替興航經營家族護航,轉述華航將接手興航航線。蔡政府行政團隊各部會,昧於興航囂張的脫法行徑,再次暴露其嚴重欠缺施政準備與跨部會協調能力,難怪會被興航吃定!
(原文刊載於2016年11月27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