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失業族群中,以年輕族群的失業率最高,以2003年為例,我國15-24歲的失業率為11.44%,較25-44歲的4.47%、45-60歲的3.76%、及65歲以上的0.14%為高,尤有甚者,台灣近年因產業結構發生改變,致結構性失業人口快速上升,已占總失業人口近50%,且在此結構性失業人口中,25-44歲的青壯年占了62.5%,高中高職學歷以下者占87.5%,而且其中79.2%是男性,亦即在我國結構性失業人口中,是以「青壯年」及「中低學歷」的「男性」為主,這類失業族群的特色是多為家庭的主要收入者,且人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此外,高科技產業的發展,若無對其再培訓,將無助於其重返就業市場。而這些特性,亦部分說明了何以近年青壯年自殺率明顯成長,所得分配急遽惡化,且低所得階層的所得衰退幅度,遠高於其他所得階層,而政府積極推動的擴大就業服務方案及高科技產業發展,對協助這類族群重返就業市場的效果有限。
因此,去年的失業率雖已降至4.71%,但表面的失業率下降,其實並沒有改善我國真正的失業問題,因為面對台灣結構性失業的組成,政府應該做的是加強教育及職業訓練,以及創造可提供這類結構性失業人口的新就業機會,但我們看到卻是在我國經濟衰退最嚴重的2001年,我國的職業訓練經費只佔GDP的0.03%,遠不及失業率只有3.8%的韓國的三分之一,此外,政府的優惠措施,仍多獨厚於高科技製造業,而忽略最容易提供就業機會的服務業;事實上,在2003年,我國服務業產值已占全國總產值的67%,且服務業在提供就業上,具有可吸納就業人口的年齡層及教育程度都較廣的特質;此外,平均而言,相同的投資金額,服務業可創造的就業機會是製造業的兩倍,尤其是服務業在我國仍有潛在大幅成長空間,因此,對於提昇我國服務業的附加價值,以協助解決失業問題,政府應投入更多的心力。
(本文刊登於「卓越雜誌」93年3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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