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上社會學課時,讓學生寫「如何使用消費券?」發現在七十位同學當中大概可以分四個類型。首先為孝子孝女型,將消費券交由媽媽來安排貼補家用或購買日常用品。第二、精打細算型,同學們將細目與價格都寫上,包括買書、冬衣、看電影…,一切自己來安排。第三、實現願望型,平常花不起或捨不得花的,終於有機會了!例如聽一場演唱會,換一支手機,去嚮往已久的地方玩一趟或大吃一頓等。第四、節省型,想辦法存起來或熬到最後再使用消費券。大學生有這樣的想法,一般民眾可能也差不多。
當我問到有什麼方法可以節省行政成本或提升發消費券的效率?大學生就傻眼了!雖然無法正面提出看法,卻激發了一些創意。例如,可以結合商家的廣告,消費券可以印成一本,就像一般百貨公司的禮券,可以全部採一張一百元,既方便民眾使用,也可以降低偽造的動機;相信許多商家願意利用此機會推銷商品,政府可以賺取廣告費足以抵銷印製成本,同時也可以減少未來商家的廣告滿天飛。
另外,也有同學提到,領券民眾人數將是前往投票選民的兩倍,領取率也必然高過於投票率,既然要採用投票所方式來發放,何不利用此機會來辦公投?可是時間已經很急迫了,有什麼議題可以來公投呢?想到還有一些同學在自由廣場、在立法院靜坐,那麼何不來公投「是否廢除集會遊行法」或「集會遊行是否採報備制」?想到長久以來議而未決的「公娼合法化」議題,想到生育率下降未來人口高齡化,也可以考慮「抽單身稅」或「鼓勵生育措施」,這些都可以透過公投方式來取得「共識」。當然,也可以只考慮地方性的公投,例如澎湖縣「設立觀光賭場」,金門「金廈大橋」或「金列大橋」的興建,台中縣市的合併…。
最後,政府也宜考慮將短期促進就業的人力,分配到各村里進行挨家挨戶來發放消費券,順便也可以執行戶口普查(或弱勢人口調查)的工作。實施已久每十年一次的戶口普查,去年政府突然改為抽樣調查,若是為了省錢,是捨本逐末,相當可惜!如果能配合這次消費券的發放,不僅創造一些就業機會,為了領消費券民眾配合度也會較高,也能提升普查的品質!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本文曾刊登於97.11.26聯合報民意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