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得沸沸揚揚的高中課程綱要微調問題,日前又因為高中課綱微調案委員名單及投票名單不公開並且不提供課程審議會會議紀錄,遭
台灣人權促進會控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教育部敗訴。教育部長吳思華昨天說,為保障未來審議委員權益,將提出上訴,新課綱依既定時程上路。吳思華部長強調,所有程序經監察院調查一切合法,上訴是想釐清公共資訊公開的分際,「例如五年五百億、教學卓越計畫的審查,是不是也要公開委員名單?這都是一樣的案例。」他認為,如果審查委員因此在外面受到不同的待遇,那對審查委員不公平。再者課審會所有資訊都已公布,不公開的只有課審會委員的姓名和發言內容,這是為了確保當事人權益,且不同法院對資訊公開有不同的判例,提起上訴是釐清法律見解,作為未來行政推動的依循。
有關「反黑箱課綱行動聯盟」日前出示新舊版本教科書痛批,新課本竟把台灣人權事件中最重要的「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刪除,造成台灣史翻盤。筆者在此有下列的正確的解讀:其一為本次課綱要微調,白色恐怖非但沒有刪除,更在臺灣史「當代台灣」中,從原本的「說明」之欄位提高至「重點」的欄位,表示對此階段歷史的重視;其二為也將「二二八事件」提升為課程綱要之主要重點,原歷史科課程綱要只將「二二八事件」列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臺灣政治變遷的案例之一,此次課綱微調不但將其提升為主要重點,並明定「二二八事件」應完整介紹發生的背景、過程與影響等內容,突顯此事件在台灣政治變遷立成中的重要性;其三為本次微調主要方向之一即是「適當精簡內容」,加強各科目間之局部橫向整合,以避免學習內容重複;例如於南部公聽會中,地理科老師即提及應將歷史科、地理科、公民與社會科作橫向整合;北部公聽會中,教科用書編輯者表示,歷史與公民議題多重複,建議減少公民與歷史內容重疊的部分。
教育部基於課程綱要之研發、審議具有高度之專業自主性,為使各委員於修訂或審議過程能專心致力,避免無謂干擾,對於委員名單及歷次會議記錄一律不對外提供,但於課程標準或綱要發布後,各委員名單均會收錄於課程標準或課程綱要之後的「修訂過程」之中,以示尊重與負責,這些係屬合法妥適之行政裁量。
綜上所述,教育部以合法、合程序及合憲之方式,進行高中國文及社會領域的課綱微調,審議過程符合審議規定及民主原則,且調整後之課綱更能貼近史實並提升台灣,並順利接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之實施。希望部分反對團體甚至立委諸公們能夠明察,不要再雞蛋裡挑骨頭、斷章取義並且無限上綱,影響課綱實施之時程,灌輸家長錯誤訊息,挑起意識型態的情緒對立,最後受傷最深的將會是學生們的受教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