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在凱道閃耀的銀十字還在大家心中發光,沒想到事隔不到一個月,憲法133實踐聯盟又把好不容易跳脫政黨色彩的「公民團體」拉回藍綠對立的窠臼。
暫且不論該「公民團體」的主要發起人是否具有政黨色彩,細數憲法133實踐聯盟指陳吳育昇的「九大罪狀」,便充滿了過去民進黨抹黑式的政治語言,如「媚共欺侮台商」、「全力護航綠卡」等,完全是煽動性的言詞,與白衫軍強調的理性自制背道而馳。
憲法133實踐聯盟開口「公民」、閉口「民意」,發起人馮光遠更強調「罷免的立委不分黨派」。結果最後不但只針對「馬家軍」,而且所有反對的理由都是民進黨的一貫立場,台聯更在第一時間跳出來聲援。試問,如果民進黨的立場就代表「公民」的立場,「民意」便如同「黨意」,那憲法133實踐聯盟這個「公民團體」除了淪為民進黨政治鬥爭的工具外,還能起什麼作用?
事實上,提起監督立委表現的公民團體,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簡稱公督盟)不但行之有年,而且眾所周知。公督盟的特色是對事不對人,以量化指標客觀評鑑立委的表現,真正做到不分藍綠、只問政績。同時,公督盟也舉辦許多活動與講座,讓關心時事的青年學生一起學習監督立法院的公民參與。
可惜的是,公督盟雖然提供了充分的資訊供全民檢視立委的問政績效,形塑一股社會輿論的壓力,但卻不能真正終結立院亂象:民進黨近幾年來透過霸佔主席台、出動大鎖與三秒膠等手段,以激情與暴力在我們的國會殿堂恣意妄為;不要說像服貿協議與核四這種國家重要政策無法討論,連約束立委自己言行舉止的內規都無法制訂。
現在,在運作多年的公督盟之外,又成立了一個以罷免立委為己任的「公民團體」。如果真的想要實踐罷免立委的權力,首先要罷免的就該是那些在立法院潑水、打架、丟盡國家顏面的立委,終結國會亂象,這才是毫無爭議的全民願望,真正的「民意」!如果只是打著「公民團體」的旗號,實則充當政黨的打手,這種假借客觀中立之名大搞政治鬥爭的戲碼,老百姓難道還看不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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