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據立法院的學生提出「因應當前憲政危機、
馬英九統治正當性之喪失及國家發展方向困局,要求朝野政黨應協商召開涵蓋社會各階層廣泛參與的公民憲政會議」。此一訴求存在什麼樣的問題呢?
首先,大家只要用Google就可以發現歷年來有眾多各種類似會議。如以全國、會議、批評等關鍵字做搜尋,就可以輕易地找到下列標題文章,例如:1.自由電子報- 核能無共識【能源】會議被批大拜拜;2.全國【教育】會議沒聚焦學者學生都評不及格- 自由電子報即時新聞;3.張忠謀再點火:【科技】會議淪官學大拜拜- 聯合電子報;4.全國【經濟】發展會議的鬧劇。
而公民憲政會議如何又不會淪為另一場「鬧劇」、「大拜拜」?最重要的是該項會議如何才算成功?在憲法增訂「學運團體或相關公民團體」專章,肯認其為正式之憲法機關,賦予監督政黨濫權、否決政府/立法者行為之權力、解散國會權等才算成功?到底誰說了算?
其次,何謂「全民廣泛參與」?會議代表如何產生?其正當性從何而來?如何討論?是否表決?會議要不要有結論?結論是否要送公民投票?是否排除已經令人民絕望的立法委員、兩大政黨、江院長、馬總統?複雜的會議決論作公民投票前需要多長準備時間?還需不需要經過立法程序?我們願意花多久時間完成這些省視靈魂(soul searching)的長遠工作?在此之前,政府是否進入看守階段?立法院也不用且不准開會?到底誰才代表人民的聲音?最重要的是到底誰說了算?
台灣當然有許多憲政問題,但是到底有什麼樣的憲政危機?政治人物民調支持度太低?還是政治人物應該隨著民調結果下台卻沒有?我們遲遲沒有以每季的民調取代任期制?總統犯錯卻沒立即辭職下台?街頭上的民意相無法取代正式民主程序的結果?代議民主及定期改選已經無法反映民意?萬惡的黨政協商已經永遠無法改變?政黨已經癱瘓?政黨政治失靈?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已經破產?法院不能解決政治紛爭?最重要的是到底誰說了算?
馬總統確實失誤連連,其對於王院長及黃檢察長案件的法律見解不被法院採納,要法務部曾勇夫部長下台現在看來更是欠缺正當性。但是其是否已達「統治正當性喪失」、人民可以共唾棄之地步?到底誰說了算?
如果不能先確立到底誰說了算的前提問題,開再多的公民憲政會議,只是會讓問題回到原點。
建議還是聚焦於翔實評估自由貿易協定的推動與解決國家發展方向困局的關聯性,中共以貿易之名吞併台灣的可能,制定
兩岸協定監督條例,甚至是就整體自由貿易協定的推動與因應措施制定框架立法,就如何使自由化的利益成為全民的利益、社會弱勢應該如何具體救濟與輔導轉型集思廣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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