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翻拍自中視新聞,大陸推出惠台31項措施。)
3月初,大陸突然宣布推出31條惠台措施,由於其中提出的項目很多,開放的程度很大,引起國內很多的討論。雖然這些開放主要是針
台灣的企業和個人去大陸投資或工作的開放,但是因為開放內容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因此可能會造成台灣的人才、資金和技術流向對岸,形成另外一種的「窮台政策」。
1個星期之後,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提出「壯大台灣、無畏挑戰」的說法,其中針對台灣的留才、攬才以及改善投資環境等政策,提出一些較具吸引人才和投資的條件,希望可以將台灣的人才和企業留下來。
然而,不久之後,福建廈門市又推出60項關於惠台措施的施行細項,其中一方面開放範圍很大,另外某些優惠條件真的很具有吸引力。比方說,除了一般性的補助以外,對於特殊人才每年最高可補助140萬台幣,最多可補助5年700萬;歡迎台灣具有特殊才能的高中、國中、小學老師赴陸任教,包括音樂、美術及體育等教師;另外,預計每年提供5000個工作與實習的機會等。另外,從生育到喪葬都有補助,補助的範圍可以說是非常廣泛。大致上來說,廈門市政府開出來的條件比我們政府提供的條件要好很多,因此未來台灣人民赴大陸工作的可能性很高。
基本上來說,31條優惠措施是提供台灣企業和人民與大陸企業和人民相同的待遇,也就是所謂的「國民待遇」,而這些基本上是讓台灣的企業和人民更容易到大陸去工作或是找到機會。比方說,鼓勵台灣企業參與大陸推動的「中國製造2025」及允許台灣企業參與大陸的政府採購及申請大陸的國家科研計畫等。至於在個人方面,允許台灣人民參加135項技能考試,取得證照後可以在大陸工作;另外,台灣人民可以申請大陸國家科研計畫等。
至於在產業方面的開放也有一些,比方說,台灣的銀行得以和大陸的非金融產業合作,並參與聯合貸放;台灣電影和電視劇銷往大陸不受數量上的限制,同時
兩岸影視產業合作時,不受到資金比例及參與人員比例上的限制等。而這其中,電影銷往大陸不受數量上的限制,就曾經是兩岸
服貿協議中陸方開放給我方的一項重要承諾。
上述的各項開放雖然說是「惠台政策」,但是對大陸而言其實是有利的,因為可以吸引到很多台灣的人才。其實如果真的要找到對雙方同時都有利的方式,不應該只有大陸單方面的開放,而應該是雙方坐下來協商,找到彼此都有利的開放方式,而這就是當年雙方簽署《兩岸服貿協議》最重要的目的。因為如果只讓台灣的人民過去大陸,他們的生產和消費都在大陸,對台灣經濟的直接幫助會比較小。而比較好的方式是大陸對台灣的產業(或產品)開放,讓台灣企業在台灣生產而把產品銷售過去,這樣對台灣的發展才會是有利的。
當時的《服貿協議》中,還有幾個亮點項目可以提一下,一個是陸方允許台灣電商以合資51%的方式赴福建投資。由於當時外資在電商的合資比例上限為49%,因此開放後對台灣的電商會有很大的利基。結果服貿協議沒有生效,而大陸在2年之後,在上海經貿特區中開放外資電商得以51%的投資比例赴大陸投資。
另外一個亮點是,陸方允許台資證券公司得以51%的投資比例,赴福建投資,同時允許有3張經營所有證券業務的執照。結果就在日前,大陸人行行長易綱宣布大陸將要開放外資以51%的持股比例投資證券事業,同時3年之後將開放所有證券的經營項目。想想當年如果台資證券公司能夠先進去的話,必然會有一番作為,現在大陸即將開放給所有的外資,未來台資證券產業將不會再有特殊的好處。
我們要說的是,如果大陸真的要提供台灣更好的發展機會,雙方就應該要坐下來重新談過,找到雙方針對於彼此都有利的產業來開放。最近,《天下》、《遠見》創辦人高希均教授的一篇文章就說:「讓利者其實是最終的得利者。」因此,我們建議蔡政府不但應該正視大陸對台政策的影響,而且應該要用更開放的態度,甚至應該考慮重新與大陸進行協商,找到真正對台灣最有利的發展方式。
(本文刊載於2018年4月20日中國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