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維基百科,仁川自由經濟區(松島新都市)。)
最近,因為高雄市長
韓國瑜說他支持「自經區」,然後在高雄市政答詢時出現一些狀況,使得自經區的議題又再度被炒熱起來。
有趣的是,原本在幾週以前,這是由在野黨立法委員提出的「自由貿易經濟特區」草案,然後被執政黨否決,完全無法在立法院進行任何的討論。沒想到在韓國瑜市長提出來之後,現在變成在野黨要說明此一政策的內容,反而是執政黨只要負責反對就可以了。真的很奇怪,到底現在是誰在執政呢?
否決也該有對策 而非原地踏步
照理來說,當一個法案被提出來的時候,不論是由執政黨或是反對黨提出來,大家應該針對法案的內容來進行討論,當然如果有些法案內容過於敏感,有可能根本進不了立法院院會,所以可能連一讀的機會都沒有。
但是,如果是一些財經的相關立法,尤其是有關於
台灣自由化與國際化的法規,相信這是一個大多數國人都應該會支持的方向,大家是不是應該針對條文與內容來進行仔細的討論,然後把一些好的條文保留,把一些可能爭議較大的條文加以修改或刪除,而不是應該像現在這樣,根本連一讀的機會都沒有。
現在當在野黨努力的想要讓台灣更為自由化和國際化的時候,執政黨不但不支持,反而立即加以否決,問題是,執政黨拿得出更好的政策嗎?是否有更好的方向或立法,來帶領台灣向前行呢?如果執政黨只會一味的否決反對黨的提案,自己卻拿不出更好的辦法,結果造成台灣只能原地踏步,逐漸變成鎖國,這對台灣的長期發展是非常不利的。
經貿特區VS.示範區 同中存異
在2013年左右
馬英九總統執政時,當時的國發會主委管中閔推出了「自由經濟示範區」條例草案,可惜受限於當時的政治環境和立法院的生態,最終沒有能過通過此一條例。
在當時所謂的「示範區」條例中,主要的內容有二個部分,一個是法規的鬆綁,另外一個是制度的創新,前者包括一些免稅的規定及原本沒有開放的產品在示範區內開放等;後者則包括一些制度的修改,比方說,原本教育部對於設立大學的規定非常嚴格,現在在示範區內把相關規定修改,讓國外的大學較容易在示範區內設立。當時開放的產業包括智慧物流、教育創新、加值農業、金融服務與國際醫療等五項,而且由於開放的幅度相當大,因此當時已有所謂的「六海一空一農業園區」加入其中。
至於前不久,在野黨立委提出的「自由貿易經濟特區」,我們可以簡稱之為「經貿特區」,基本上是延續了之前「示範區」的相關開放措施,不過,也有一些修改,比方說,現在農業的開放必須先經過農委會的同意;另外,律師、會計師及醫師都必須擁有國內的執照才可以執業等,至於開放的產業還是和之前相同。
藉由擴大開放 活絡經濟與就業
最近一直有些媒體朋友在問說,「經貿特區」那麼重要嗎?為什麼一定要推呢?到底此一政策會帶給台灣什麼好處?其實基本觀念很簡單,就是透過開放,達到台灣更自由化和國際化的目的。
在很早以前台灣有「加工出口區」,這就是一個經濟特區的概念,透過免稅和便利通關等相關法規,讓國內外企業有更大的誘因來此投資,帶動生產、出口與就業等。後來在2003年左右,
民進黨政府時代曾經推動的「自由經貿港區」條例(簡稱自貿港區),也是一個自由化的概念,只是其主要目的建立倉儲與轉運,最多再加上一點的淺層加工。而現在推動的「經濟特區」除了加工生產的概念之外,還包括了多項服務業的開放,所以其開放的範圍會比「自貿港區」大很多。因為開放的範圍較廣,其能帶動的經濟活動、產值和就業機會應該也會比較多。
其實現在所謂的「經貿特區」是有「試點」的味道在內,所以之前稱之為「示範區」,主要的目的是希望說,如果這些各式各樣的開放能夠做得很成功的話,歡迎其他的城市也可以加入,因此最終目的就是希望未來整個台灣都可以開放成為「自由貿易島」,這才是「經貿特區」的終極目標。
也有人說,既然要開放,為什麼不一次到位的開放?比方說,台灣要加入CP
TPP(*1)和
RCEP(*2),未來都需要在國內做全面的開放,因此這在未來是無法避免的。
這當然是一個最理想的作法,問題是,台灣真的能夠立即全面的開放嗎?大家想想,我們現在想在經貿特區內的開放,都受到這麼多的挑戰,未來如果台灣要做全面性的開放,將會遇到多少的阻力?
所以,如果先從「經貿特區」的開放開始,未來再擴大到全島的開放,未來再進一步加入CPTPP和RCEP,甚至於和其他國家洽簽雙邊的
FTA(*3),而只要台灣本身是非常開放的,那麼我們要和其他國家洽簽FTA就會比較容易,這才是現在要推動「經貿特區」的長遠目的。
CPTPP(*1):跨太平洋伙伴全面進步協定(Comprehensive and Progressive Agreement for Trans-Pacific Partnership),原稱跨太平洋伙伴關係協定(TPP),最初是由亞太經濟合作會議成員發起,旨在促進亞太區的貿易自由化。
RCEP(*2):區域全面經濟伙伴關係協定(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由東南亞國家協會十國發起,日本、中華人民共和國、韓國、印度、澳大利亞、紐西蘭這些和東協有自由貿易協定(FTA)的六國共同參加,共計16個國家所構成的高級自由貿易協定,目前正在談判中。
FTA(*3):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是兩國或多國、以及與區域貿易實體間所簽訂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契約,目的在於促進經濟一體化,消除貿易壁壘。
「前店後廠」設計 激勵台商返鄉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現在面對
美中貿易戰的影響,有許多台商想要回台灣,經濟部宣稱已經有超過2500億新台幣的投資可能會回來,而
蔡英文總統更把今年的目標訂在5000億。而台商要回台灣投資,最困難的就是會面臨所謂「五缺」的問題,即缺水、缺電、缺土地、缺技術及缺工人等。
而「經濟特區」一方面可以利用減稅的誘因;另一方面,可以透過「前店後廠」的設計,提供更多的土地給台商使用,因此經濟特區對於解決台商的問題會很有幫助,因此政府當然應該要儘速推動此一條例才對。
良善法案遭漠視 實非台灣之福
很不幸的是,因為此一法案是由在野黨提出來的,因此執政黨就簡單的以「洗白產地」、「區內外稅率不同會造成不公平」,甚至以「會有大陸農產原科流入市面」等問題來卡住此一法案。我們覺得非常遺憾,因此這本來是一個不錯的法案,照理來說在立法院應該經過充分的討論,來形成一個最好的法案出來;但是,現在的執政黨卻以簡單而近乎民粹的方式來反對,而造成此一法案完全沒有討論的機會。
其實上述問題可以很容易地用適當的管理就可以解決,根本就不是什麼嚴重的問題。請問,如果執政黨真的不想要開放「經貿特區」,而自己卻又拿不出任何的替代方案,難道台灣就應該真的如此一直鎖國下去嗎?這符合台灣人民的長遠利益嗎?大家真的應該再仔細想一想才對。
(本文刊載於2019年5月22日遠見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