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新聞局近來除大力推行電視節目的分級制度外,並祭出罰則針對情色、暴力與不雅的節目內容,開立高額的罰單以敬效尤。但根據中華民國新聞評議委員會的研究顯示,除了電視節目外,電視新聞內容不當的情況同樣嚴重,在「當然普級」的電視新聞中,經常發現各家電視台的新聞部門遊走於法律邊緣,呈現護級、輔級,或甚至限制級的內容,這樣的現象,值得社會各界關注。
具體的煽色腥新聞內容有哪些呢?根據新聞評議會的研究顯示,TVBS於去年12月11日晚間新聞中播出一則標題為「網路偷拍照片,大學生質疑真實性」的報導。中視在去年12月13日播出一則標題為「春風海上吹,海釣船有春宮」的新聞。今年的6月7日華視報導中正大學畢業舞會請舞孃之事件。
上述的新聞報導不但新聞畫面以特寫清楚拍攝,未加任何處理,並輔以聳動的標題,煽情的旁白,實在讓人爭議。
有關暴力的新聞內容有:去年10月12日東森晚間新聞播出一則「看不順眼,青少年打群架」的報導。今年3月28日立法委員羅福助毆打立委李慶安的事件,更在各家電視台中一再地播出。6月26日SETN播出中華電信工會員工開會,工會中兩派人馬所引發的肢體、語言衝突。
在暴力新聞的處理上,電視台通常讓當事人的衝突、叫罵、拉扯、打架,以致頭破血流的畫面,清楚地展現在閱聽大眾的面前,特別是SNG的現場直播,更是絲毫不加處理,就讓難以入目的鏡頭流入各個家庭中。
除此之外,新聞中更常常出現血腥、不雅的內容,如去年11月25日中天新聞台播出「內湖驚見女浮屍,身分死因待查」的新聞。今年2月2日台視報導「鋼樑壓斷公車司機雙腳急救」。3月21日東森新聞台報導「馬來西亞媒體刊載台灣人吃嬰屍的消息」(事後證實非台灣人所為)。6月2日民視播出一新聞,提及一名男子為了追求性刺激,硬生生將直徑3.5公分,長23公分的按摩棒塞進肛門,由於一直震動而不小心滑進直腸中而送醫診治。
電視台播出這類讓人噁心或不適的新聞題材,經常未以馬賽克處理,或雖加上馬賽克卻仍然清晰可見。此外,旁白的內容聳動,描寫巨細靡遺,也都是非常可議的。
另外,電視台更常以跑馬燈預告的方式提醒觀眾注意特定事件,事實上,類此做法都涉及炒作新聞,若新聞內容不當,所造成的影響更大。
分析電視的內容,其造成煽色腥的原因至少有以下幾點:
(一)「八卦」周刊登陸台灣引發一窩蜂情色新聞的大量報導。(二)SNG使用過程品管不良,許多有待商榷的新聞內容因為時間的壓縮未經篩選而播出。(三)新聞部門欠缺專業判斷的職能,導致不當的新聞議題,氾濫的獨家報導充斥。(四)政府公權力抽離後,缺乏適當的監督機制填補,而民間團體缺乏公權力,難以發揮真正功效。
如何針對這樣的亂象加以導正?吾人認為可以努力的方向至少有以下幾點:(一)媒體本身加強自律。(二)主管機關訂定政策加以因應。(三)社會公益組織強化其監督功能,喚起社會大眾的重視。(四)學術界提出呼籲,表達意見,導正亂象。(五)加強新聞工作人員的在職進修。(六)推動全民媒體識讀教育,及早培養下一代判斷媒體良窳的能力。(七)公共電視發揮對比的效果等。
電視新聞原負有教育、監督、傳遞訊息等正面功能,但在商業競爭下逐漸變質。情色、暴力、犯罪、不雅新聞的大量且重複的報導,不但引起社會的不安,和國際社會對我的負面印象,更誘發如自殺潮、不理性抗爭事件的學習與模仿,進而戕害兒童與青少年的身心。
我們沉痛地提出呼籲,請大眾傳播媒體多多報導正面、知性的新聞,讓下一代能在正常與健康的資訊環境中成長,也希望電視新聞的內容在政府公權力輔導,與業者自律下能逐步淨化,把不堪、不雅、不當的鏡頭從我們的客廳裡掃除一空。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