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暑假期間有家長將小孩送往大賣場以接受免費的看顧服務;再則,根據官方的調查指出亦有近十分之一的孩子,因為父母無力負擔安親費用,而成為放學時必須四處遊蕩的浮萍兒,顯然,從過去的「鑰匙兒」到當前的「浮萍兒」這一路走來的社會變遷趨勢(見表一、表二),是有它還原回到政府積極作為的基本提問。
表一:臺閩地區在學兒童放學後至晚飯前的安排情形
單位:人
項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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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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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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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有大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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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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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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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沒有大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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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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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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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父母上班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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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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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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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親戚朋友鄰居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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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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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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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保母、課後安親班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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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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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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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課內、外課業輔導或上才藝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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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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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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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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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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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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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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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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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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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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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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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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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本題為複選題,合計百分比超過100%。
資料來源:內政部兒童局,2005。(九十四年臺閩地區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報告
<兒童報告書>:49)
基本上,過去因為家庭組成、家庭結構、家庭功能與家庭內涵的改變,使得「鑰匙兒」(latchkey child)成為一項超乎兒童個別性遭遇的集體社會事實(social fact),然而,扣緊「浮萍兒」不斷劇增的演變態勢,除了突顯出來家庭型態再度的蛻變以致於衍生出來包括核心家庭、祖孫家庭、跨文化家庭、貧窮家庭以及單親家庭等等偏屬於高關懷、高邊緣或是低功能的弱勢家庭外,關乎於這些兒童與少年人身權益的保障訴求,政府公部門還是有努力改善的進步空間。準此,在這裡的論述意義乃是在於思索身處於快速的社會變遷底下,如何正視「家庭」本身在成員數量以及功能展現的多重改變,藉以提供包括支持、補充、保護乃甚至於替代性質等等多元化的兒少福利服務,歸根究底來說,除了「家庭」外還有那些支持網絡是必須要被規劃建構的,藉以用來協助看顧我們國家未來的主人翁。
事實上,諸如「鑰匙兒」或「浮萍兒」的突兀現象,相當程度反映出來:無論是平日上學時的下課時間抑或寒暑假漫無目的的在家時間,均無法配合當前工商社會裡一般家庭的作息時間,再加上教育當局一直未能正視放學、不必上課到家長下班回到家裡的這一段空檔時間,這使得對於處於國民義務教育階段裡的兒童、少年,均得委由悲微的家庭以及無奈的父母來一肩扛起看顧陪同的責任,如此一來,除了加速安親課輔市場商品化的對價關係外,孩子放學之後的何去何從,亦造成為人父母者必須要隨時提心吊膽地應付各種可能的突發狀況,特別是寒暑假期間父母們總是要跟孩子的打電玩看卡通、生活作息紊亂或鎮日無所事事相互拉扯、對抗。因此,作為最終父母的國家公權力理當要善盡國中、小學階段之義務照顧與教育輔導的責任,以提供平價安親或是社福安親的多樣產品,藉此來滿足不同家庭狀況的安親課輔需求。準此,下課與暑寒假之際不該只是冷漠地關起學校大門,從而漠視學童的成長權益,而擺盪在商品化的坊間課輔以及去商品化的社福照顧,是否可以有準商品化或是津貼性質的社區課後照顧服務,這也是政府部門要嚴肅思考的課題。畢竟,放學或假日期間兒少人身權益的捍衛與保護,不應該全然取決於父母雙親的經濟條件。
表二:臺閩地區學齡在學兒童寒暑假期間之安排情形
單位:人:%
項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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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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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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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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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小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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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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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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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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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有大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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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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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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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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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沒有大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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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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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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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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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父母上班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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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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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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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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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親戚朋友鄰居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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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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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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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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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保母、課後安親班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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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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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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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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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課內、外課業輔導或上才藝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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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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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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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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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自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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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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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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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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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各式活動或出國遊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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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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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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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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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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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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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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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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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內政部兒童局,2005。(九十四年臺閩地區兒童及少年生活狀況調查報告
<兒童報告書>:90)
最後,父母將小孩留置在大賣場的做法,除了構成讓兒童獨處於容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的違法行為外,賣場業者不妨將這群尾大不掉的燙手山芋,視為某種公共關係的企業形象經營,亦即,可以試著結合公益團體並利用賣場優勢的硬體環境以規劃另類安親照顧或是營隊活動的服務方案,誠然,「消費一次、安親一天」或許是一種商業手法的逆向操作,但是,無論是與非營利組織合作的善因行銷(cause-related marketing)還是結合其它業者的異業聯盟,至少,願意主動關懷在商場裡到處竄走但又隱藏某種人身危險的幼童,這種從實體產品到無形服務的社會責任行銷,彰顯出來「要贏得生意,企業必須先幫助社會」之企業社會角色與社會責任的公益觀念也是應該要被大力鼓吹與推動的!?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