醞釀期長達十多年的「勞保年金化」終於獲得重大的突破,這是因為立法院已於日昨三讀通過「勞工保險條例」的修正案,藉此讓「勞保年金制」可以在明年(2009年)元旦起正式上路,值得注意的是,不同於現行的「一次給付制」,未來要實施的「勞保年金制」,只要是符合條件,就可以月領老年給付年金,並且是「活得越久,領得越多」,藉以提供某種退休之後的經濟安全保障,只是,「勞保年金制」背後所糾結之「社會移轉」與「世代剝削」的若干迷團,還是有進一步廓清的必要。
誠然,相較於侍從福利而來之軍公教的晚年經濟安全制度,普羅階級的勞工大眾,如何有其應有且適宜的退休保障水準,這理當是福利國家及其公民權益所應該要面對的公民課題,只是,「勞保年金制」所涉及到不單單只是勞工本人的個別世代,而是一種世代之間乃甚至於跨世代之資源配置或是負擔剝削的論述思考,而這多少使得諸如勞保費率、避免掛保、領取年齡、所得替代率、財政缺口以及財務規劃等等的技術變革工程,形成了現有勞動人口的受益者以及未來工作人口的受害者,彼此之間的不同爭論辯詰。准此,關於「勞保年金制」的議題思考乃是在於:該項的修法工程究竟是要解決什麼人的什麼問題?可以解決到什麼程度?以及又會衍生出來那些預期或非預期性的發展後果?
事實上,「勞工」一詞的概念內涵極為深邃、複雜,即使是緊扣著普羅階級的意識型態,但是,藍領與白領各自分殊而來的基層勞工和貴族勞工,點明出來合理的薪資結構與福利待遇,這會是牽動未來退休的請領水準及其日後晚年生活品質的關鍵因素,畢竟,相對偏低的投保薪資抑或是整個薪資待遇再加上勞工職種所隱含的各項職災風險,指陳出來無論是請領退休給付的所得替代率以及頤養天年的身心狀況,關於國家介入之社會照顧(social caring)的命題思考,勞工階級與軍公教階級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一定程度的人身差距,就此而言,「勞保年金制」之於退休時期經濟安全的保障效果,理應是要擴及到對於就業工作時期所得維持之最適水準的改革對策;連帶地,包括軍、公、教、農與家庭主婦各自退休給付之所得替代率的通盤性檢討,也必須放在「世代剝削」之債留子孫的思考命題上;至於,年金保險之個體理性背後所奠基之集體理性的家庭主義,點明出來除了可以藉由保險手段以挹注晚年時期的經濟安全外,福利服務手段所增補之照顧家庭能否穩健運作的措施作為,也要有它一併檢討的必要。
表:全民保險時代一覽表
國民年金保險 |
農民保險 |
公教人員保險 |
勞工保險 |
軍人保險 |
每月674元 |
每月78元 |
薪俸*7.15% |
投保薪資*7.5%(逐年調至13%) |
薪俸*8% |
未加入右列的其它保險者 |
農民 |
公務人員、公私立學校編制內教師 |
勞工 |
軍職人員及學校教官 |
470萬人 |
160萬人(其中80萬人可轉國民年金) |
58萬9922人 |
約882萬人 |
約30萬人 |
給付金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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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年年金 A.一般民眾25歲納保,繳滿40年,月領8,989元 B.農民轉國民年金,每月至少6,000元 2.喪葬: 86,400元 3.身心障礙年金: 每月4,000元 4.遺屬年金 每月3,000元(至遺屬成年止) |
1.老農津貼: 每月6,000元 2.生育: 20,400元 3.喪葬: 153,000元 4.身心障礙: 最高408,000元 |
1.殘廢: 依等級不同,最高36個月 2.死亡: 依等級不同,最高36個月 3.眷屬喪葬: 1至3個月 4.養老: 最高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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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年年金: 投保薪資*1.55*年資或月領3,000元+投保薪資*0.775% 2.死亡: 15至35個月 3.生育: 1個月 4.傷病: 每月領0.5月的投資薪資 5.殘廢 1到60個月 6.職災醫療補助 7.失業保險: 六成薪至多領半年 |
1.死亡給付: 依年資階級不同 2.殘廢給付: 依年資階級不同 3.退伍給付 依年資階級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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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聯合報,2008.07.19
總之,「勞保年金制」所突顯出來的是勞工本人的個人移轉效果,至於,勞工及其家人以及一般外人而來的「世代移轉效果」和「社會移轉效果」,指陳出來的是:斷然不應該只是將「勞保年金制」界範在狹隘之勞工晚年的經濟安全範疇上,這是因為勞工家庭的生命歷程以及整個社會變遷的發展趨勢,業已點明了除了勞工個人的自助外,也要擴及到家人的扶助以及社會的他助等等的襄助機制,是否一併建制完成並且穩健運作,就此而言,未雨綢繆地看待「勞保年金制」的財務問題及其諸如生育模式、家庭型態、經濟水準、就業安全、社會穩定抑或是世界趨勢之各種可能的牽動影響因素,這才是當務之急的迫切性課題!
〈本文謹代表作者個人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