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際貨幣基金資料庫顯示,許多產油國及東亞出口導向的國家因累積許多外匯存底,近年來紛紛成立主權財富基金;其主要目的在於善用外匯存底以增加投資效益。當然有部分的國家例如中國大陸,成立主權財富基金的目的之ㄧ在於掌握策略性天然資源及關鍵技術。由於主權財富基金的操作欠缺透明化,而且還牽涉到直接投資在別國天然資源的獲取上,因而引起部分國家的疑慮。以美國為首的西方民主國家對於外來的資金投資在債券、股票等金融資產,通常是表示歡迎,因為這些交易行為都是在公開市場上交易,不過他們的前提條件是這些資金的擁有者之財務必須透明化,且投資的動機應該是純正的。在此種前提之下,這些西方民主國家之價值觀上偏向歡迎實施民主的政府基金來投資。相對而言對於實施集權的中國大陸、蘇聯及波斯灣油國,因為其政府基金投資目的常令西方國家感到疑慮。
有鑑於此,國際貨幣基金計劃在今年十月提出主權基金的投資行為準則。此一準則的前提就是要求主權財富基金的投資國必須提出讓被投資國信賴的保證;換言之,主權財富基金的投資行為必須是商業性的投資行為而不是侵略性的投資行為,避免因此危及被投資國的經濟安全。依據此一原則,美國財政部與新加坡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簽訂協定以保證新加坡淡馬錫及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阿布達比基金的投資是單純商業化。由此可知,新加坡的淡馬錫公司在美國的投資是被認為較具商業性,避免被懷疑是要奪取人家的商業機密或關鍵技術。
-->
由新加坡淡馬錫的經驗,我國成立主權財富基金投資於海外,勢必會面臨於其他的國家政府簽訂協定問題,是故會牽涉到國際政治的敏感問題,這在評估成立主權財富基金投資海外時應該要注意問題。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新加坡的淡馬錫主權財富基金區分成兩種形式,一個是動用外匯存底投資海外的基金,另一部分是動用退休金(公積金),以新加坡幣計算的國內主權財富基金。以新加坡幣計算的主權財富基金係投資在國內,主要的目的是要促進國內的經濟發展,提高退休金收益;基本上此種投資是長期性的實物投資。有鑑於此,我國政府如果要成立主權財富基金時,應該優先考量是將台灣廣大過剩的儲蓄基金用於國家建設上。換言之,台灣應該吸取新加坡經驗,在成立國家基金之時應將基金投資在國內,優先協助公共建設。至於應用外匯存底則交由中央銀行處理即可,而在穩定股市方面則由國安基金操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