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中共中央於2014年12月開除周永康黨籍後,繼之又在2015年2月底召開「兩會」前夕,由大陸全國政協常委會正式通過,免除令計畫之大陸全國政協副主席之職,並撤消大陸其全國政協委員的資格;近日周永康更遭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至此,周永康與令計畫在中共政壇落馬已成定局,喧騰一時的「周、令事件」已告落幕。
周永康與令計畫原係中共領導高幹,分別在胡錦濤主政時期擔任政治局常委,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主任之職,可謂位高權重,權傾一時。如今卻因案而遭到中共中央的調查和整肅。表面上,周永康、令計畫事件的發生,是在
習近平掌權後推動打貪反腐政策下,所揭發的濫權貪腐情事,故而周、令二人在政治上遭到徹底打擊原不令人意外。有關周永康與令計畫被中共中央視為違規、違紀的行為,及其遭到調查與懲處的過程,目前所揭露者應屬冰山一角,更多周、令二人衝擊中共體制和共黨形象的行徑,率皆為中共所掩蓋。無論如何,周、令事件在中共政治發展過程中所呈現的意義,仍值得各方深思:
二、中共高層權力過大並缺乏監督制衡
中共是一黨執政、共黨長期壟斷政治權力的體制,而黨國權力高度集中於共黨最高領導人及高層菁英手中。周永康受中共前總書記江澤民提攜,曾經主管石油部門、擔任重慶市委書記,後為中共十七大政治局常委及中央政法委書記;而令計畫長期追隨中共前總書記胡錦濤,原為中共十七大政治局委員、中央辦公廳主任。此二人皆為中共高層領導菁英,長期追隨最高領導人,而被委以黨政要職,實掌握關鍵職務而位高權重。然而因為中共政治制度的設計,缺乏有效監督和相互牽制的機制,其所謂的「問責機制」,又因為中共以黨領政的特質,其及黨、政代表機構在議事上採取「民主集中制」,凡事唯最高領導人之意志是從;以致長期以來,中共體制中的問責(究責)成效不彰、監督制衡機制匱乏,造成中共高層菁英權力太大而難以節制。正如西諺所云:「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化!」中共高層菁英權力行使缺乏有效約制的力量,甚至其派系領導還會為了派系利益而予以曲意維護,最終乃放縱其權力菁英濫權貪腐至此,而不得不待新一任最高領導人接掌政權後,才能對前任最高領導人所屬派系菁英採取調查、追訴和懲處的行動。
故從周、令事件而言,可以體認到中共高層菁英權力過大,而中共體制上又缺乏對其監督制衡的有效機制,這無疑將致令中共高層菁英運用政治權力,謀取派系或私人利益,長期而言將弱化共黨執政能力及其統治正當性。
三、中共高層派系傾軋衝擊領導階層團結
中共反對宗派主義,也就是一般所稱的派系政治,但實際上派系政治一直存在;中共表面上不予承認,也不予重視,但在實際上,中共在高層權力分配、人事安排時必須考量派系問題,早已是中共政局的潛規則。
也因此,即使自毛澤東主政時期,中共中央即一再通令嚴禁黨內出現宗派主義、山頭主義,也就是不許共黨內部出現以高層菁英個人為中心,而形成扈從關係的派系,更不能容忍派系之間為爭取權力而相互衝突鬥爭。然而,在中共一黨長期執政的體制下,卻一直存在著政治派系,從早期的高饒集團、林彪集團,到毛澤東所批評的「四人幫」,以及港台、西方媒體所泛稱之「上海幫」、「團派」等,無不是共黨內部形成的派系。至於像前北京市長陳希同、前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前重慶市委書記薄熙來,則因為建立了以個人為核心的地方山頭,而遭到中共中央的打擊。
此次周永康與令計畫事件之所以發生,周、令二人得以在中共體系內部壯大,而濫用權力攫取利益,也是因為他們利用高層領導菁英的身份,一方面在江澤民和胡錦濤兩大派系領袖的庇護下擴張政經勢力,進而建立部門山頭、國企山頭、地方山頭等。如此次因涉及周永康集團而遭雙規或撤職之人員,大致包括曾經任職中央政法系統、國務院石油主管部門,以及曾與周永康同時任職四川的幹部;而因牽涉令計畫違法活動而遭中共處置者,則包括中央電視台幹部及與令計劃之兄令一起,在山西任職的諸多共黨幹部。
顯然,周、令事件的起因之一,乃是派系坐大的問題:在派系屬性上,周永康受到江澤民(江派或上海幫領袖)的庇護,但同時又擁有一批來自政法系統、石油系統和重慶山頭的追隨幹部,形成一股掌握重要政經權力的集團勢力;而令計畫則是在胡錦濤(團派領袖)的庇護下,形成團派之下的個人山頭勢力。
依中共的意識形態,既不允許派系主義、派系政治存在,但其長期政治發展的結果卻是黨政高層,出現派系林立而派系之下更有山頭的情勢。派系政治的存在、派系山頭的壯大,以及派系之間的對立與衝突,都是中共政治穩定的隱憂;從此次的周、令事件來看,中共確實面臨其政治發展過程中的派系困局。
四、領導接班問題將持續引發中共派系鬥爭
中共一黨專政,承襲共黨國家的一貫特色,採取列寧式的組織。原本領導接班問題一直是共產主義國家政治發展中的難題,因為共黨菁英彼此為爭取領導接班的領袖地位,造成共黨內部派系鬥爭和權力競爭,進而衝擊共黨菁英團結和統治威信的情形屢見不鮮。但近年來中共自詡其已建立一套,能夠和諧而平穩地換屆交班之權力移轉、世代交替模式,並認為這是團結共黨菁英、鞏固黨國統治的基礎,能夠使其共黨體制行之久遠。
自後鄧時期以來,中共建立了相對穩定的「集體領導制」,即由前一屆政治局常委會成員共同商議下一屆政治局及其常委會成員,並推舉繼任的最高領導人(即共黨總書記、國家主席和中央軍委主席)。自江澤民以後,中共已經形成了每十年(即兩屆中央委員會)更換最高領導人和領導班子的慣例;而至習近平接任中共總書記,已是第五代領導梯隊了。表面上,中共高層菁英們是依據遴選幹部的人事標準條件,而在團結和諧的氣氛中擇定新一代的領導班子;但實際上,中共每一次高層領導換屆,無不是在暗潮洶湧的政治情勢中度過。此次周永康、令計畫遭中共中央查處、整肅,也與中共2012年底十八大的高層人事改組和領導換屆有關。
質言之,周、令事件實係薄熙來事件之延續,此三人相互串連,企圖影響中共十八大之高層權力分配;其是否如同若干海外媒體所言試圖發動「政變」雖不可知,但此三人意圖掀起政潮,以期在中共十八大之後左右政局、擴張權力以形成新勢力則確可信。事實上,中共每一回高層人事改組,不僅牽涉最高領導人的產生,以及眾多黨政職位的更迭,同時也影響到黨內主要派系的實力消長。以中共實際情形而言,一旦最高領導人掌握最高領導權後,往往會試圖建立新的派系,並將其派系成員安排接掌重要黨政軍經的職務;即使是即將卸任的最高領導人,也會設法安排其派系成員進入新的領導班子當中。因此,中共各派系之間為了領導換屆時的權力分配、利益競爭而角力、衝突、對抗的情形相當普遍,只不過遭到中共新聞封鎖,而未能見諸於傳媒報端。總之,權力繼承、領導接班至今是引發中共派系鬥爭的重要因素,同樣地,中共的領導換屆、人事改組和權力分配,也因為派系競爭對立的影響,而充滿著政治風險。
五、結語
周永康和令計畫從中共高幹淪為階下之囚,固然是習近平反腐工作收有成效,但其情勢發展也是中共高層菁英鬥爭的結果。周、令二人濫權謀私已久,卻未能在江澤民、胡錦濤主政時期即予揭發並懲治,顯然是中共肅貪反腐的制度化工作尚未落實,派系成員相互庇護違法違規情事依然存在,再加上權力監督機制效能不彰,司法未能公開公正,媒體未能自主自由,以致於助長中共政治過程中密室政治、黑箱決策和權力分贓的盛行,這些都是中共未來政治發展,乃至於經濟穩定成長的隱憂。
因此,中共應該推動政治改革,建立制度化的權力制衡機制,否則任令其高幹貪腐情勢惡化,將會侵蝕中共經濟建設的成果,並使得人民質疑中共的執政能力和統治正當性,危及中國大陸的穩定發展。
(原文刊載於第1686期大陸情勢雙週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