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民進黨立委候選人與「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日前到立法院要求朝野立委簽署承諾書,支持政府明年開始發放老人福利津貼。由於時值立法院「錢坑法案」爭議與年底立法委員改選在即,民進黨及「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為老人福利津貼預算護盤的用心不言可喻。
從民國八十二年開始,我國老年人口的比例即超過了百分之七,已是世界衛生組織所定義的高齡化社會。老人的安養照護措施與經濟保障問題,不但具有急迫性,更有賴於政府的整體性規劃。如果政府僅將施政重點放在老人福利津貼一項,是無法反應所有老人的需求的。況且一百六十億元預算的老人福利津貼其受益對象只有四十五萬老人,僅佔所有一百九十四萬老人人口的百分之二十三。顯然政府在福利資源的配置上,並沒有全盤的考量。
據報載,民進黨立委認為,「在將近四千五百億元的福利經費中撥出一百六十億元做老人津貼是合理的」。其實,這樣的說法似是而非的,並不能反應大多數弱勢團體的心聲。從下年度預算書的內容來看,超過一半的社會福利支出是用在填補各種保險的虧損,以及公、勞、農、全民健保等各種保費的補助上,使得名義上的社會福利預算大幅灌水,並不能真正體現社會福利的實質意義。嚴格來說,福利服務預算才是各個弱勢團體競逐社福預算的主要戰場。二百零五億元的福利服務預算中,老人福利津貼所佔的比例即高達百分之七十八,就福利資源的公平配置而言,這不僅排擠了其他百分之七十七老人的福利權,更嚴重剝奪了其他弱勢團體應有的權利。
再者,民進黨認為,「為讓尚未領有任何津貼的四十五萬老人也能被國家照顧,是合乎社會公平正義」。原則上,每個人每月發給三千元,頂多算是齊頭式的平等,並不能叫做公平正義。依照行政院「老人福利津貼暫行條例」的「排富」原則,只要最近一年個人所得不超過五十萬元、個人所有土地房屋價值不超過五百萬者都符合領取的資格。試問月所得四萬元的老人,還需要政府每個月發三千元的津貼嗎?此外,政府又將中低收入老人、身心障礙者與農民等弱勢族群都排除在外,這樣的「排貧」原則算是合乎公平正義嗎?上述被政府「排貧」的老人中,有很高的比例還落在貧窮線以下,政府如果有心照顧老人,那一百六十億元的預算為什麼不用來照顧這些更需要的老人呢?另外,如果民進黨追求的是真正的平等,那為何要把領公、勞保退休金的老人也排除了呢?這些老人當初是自己繳交保費,不是全由政府補貼保費的,既然民進黨政府要一視同仁,那是不是也該給予這些老人應有的待遇呢?
(本文曾刊登於90.10.25中央日報全民論壇;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