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全球金融海嘯後,各國政府傾全力救市,為免全球經濟金融市場步入大蕭條,皆提出龐大的「振興經濟措施」挽救經濟,各國赤字與公共負債大幅增加,這種以凱因斯理論為中心的救市方式,「創造新泡沫」抹平舊泡沫,導致2009年後歐債危機反覆發作,全球經濟與金融市場震盪。
去年年底,希臘債務到期前無法順利向投資人融通,引爆希臘債信危機,事實上,希臘僅是第一波債信危機,希臘、葡萄牙、義大利、西班牙等國債信評級也接連被標準普爾調降,其中希臘、愛爾蘭與葡萄牙的債信評等都已屬垃圾級,觀察這些國家,財政上普遍存在幾項共通點,(一)社福開支浮濫且工會力量大;(二)公務體系過於龐大;(三)逃稅嚴重;(四)政府收支管理不當等問題。
另外,歐盟訂有一個穩定與成長公約(the Stability and Growth Pact),規定加入歐元區的國家每年赤字/GDP比不能超過3%,負債/GDP比不能超過60%,若違反規定將課0.5%GDP的重罰。
以希臘2000年至2010年每年赤字/GDP比,分別為-3.7%、-4.5%、-4.8%、-4.5%、-5.6%、-7.5%、-5.2%、-5.7%、-6.4%、-9.4%、-15.4%與-10.5%,負債/GDP比則為103.4%、103.7%、101.7%、97.4%、98.6%、100%、106.1%、105%、110.3%、126.8%與142.8%;義大利2000年至2010年每年赤字/GDP比,分別為-0.8%、-3.1%、-2.9%、-3.5%、-3.5%、-4.3%、-3.4%、-1.5%、-2.7%、-5.3%與-4.6%,負債/GDP比則為109.2%、108.8%、105.7%、104.4%、103.8%、105.8%、106.6%、103.6%、106.3%、116%與119%。
由上述資料來看,希臘2000年至2010年,不論是每年赤字/GDP比或者是負債/GDP比來看,負債/GDP比幾乎每年都超過100%,每年赤字/GDP比也都在-3.7%以上,2008全球金融海嘯發生後,2009年與2010年每年赤字/GDP比更飆升到-9.4%與-15.4%,從未符合歐盟穩定與成長公約的要求;義大利在每年赤字/GDP比表現相對穩定,但其負債/GDP比卻從未在100%以下。
為何歐盟穩定與成長公約無法發揮預期效果?
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德、法等國並未能以身作則,並在2003年帶頭違反公約,還藉由自身的影響力逃避罰則,甚至反過來變更公約的規定,以致於此公約無法對希臘等國產生財政監督赫阻的機制,訂約以來未曾有國家被罰款,最終導致公約形同虛設。
歐盟又要如何因應會員國陸續爆發的債信危機呢?
2010年底,單以希臘公債餘額就高達3,400億歐元,其中將近50%將在五年內到期,歐盟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提供高達1100億歐元的救助計劃,仍屬杯水車薪,甚至將整個希臘國有財產都予以拍賣,也無法清償所有債務,其2年期公債殖利率甚至突破26%的歷史高點。
以希臘政府的立場場來看,處理這龐大債務的方法,不外乎債務違約、削債、債務重組、展延、退出歐元區或獲得紓困,債務違約、削債、債務重組、展延,不但將短期內融資成本將大幅上升,更將失去國際上的信用,進而造成債權銀行重大損失,產生流動性危機,演變成另一場金融風暴;退出歐元區,增加貨幣供給來減緩債務壓力,不僅將面臨二位數字通膨,實質薪資大幅滑落,且一旦退出歐元區確實能刺激出口,振興經濟,其他國家可能就會跟進。
因此,我們認為紓困可能是現階段最佳方案了,以債信目前落入垃圾債級的希臘、愛爾蘭與葡萄牙來看,GDP占歐元區比重都不大,分別為2.6%、2.1%與1.8%,歐洲各國應儘速拋棄成見,敦促希臘嚴格執行緊縮方案,削減公務人員薪資與退休金、延後退休年齡、削減社會福利規模、出售國營企業等,削減其赤字,同時提供進一步的救助計畫,共同協力化解債信危機的艱鉅任務,否則一旦希臘發生債務違約,恐成為歐債問題的第一張骨牌,問題可能持續升高並影響其他較大的經濟體,像義大利、西班牙等,若嚴重到需要援助的地步,其風險將延伸至整個歐元區,乃至更廣泛的全球經濟,崩塌效應將難以想像。
自希臘發生危機以來,
台灣除股票市場無法倖免,常遭受衝擊而大跌外,整個金融體系大致還算穩定,債券市場、貨幣市場與外匯市場,均正常運行,未受歐元波動之影響。此外,政府與金融機構所持有歐洲政府公債,以英國金融債占最大宗,其次是德國與法國,整體對歐債的曝險比率很低。
最後,觀察我國近20年的財政數字,我國財政狀況皆呈現相當穩健與持平的狀況,但自民國90年起迄今,雖然各年度之財政尚屬穩健,但有逐漸偏向警戒的趨勢,以債務未償餘額來看,我國各級政府截至99年底,1年以上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為5兆1,923億元,占前3年名目GNP比率為39.9%,仍在法定債限範圍內。債務遠低於日本、
美國、法國、德國、英國與新加坡等國家。加上依行政院編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說明,政府部門97年底有32.3兆的淨資產(資產減負債),重估價值為33.7兆元,資產遠大於負債,而且還幾乎沒有外債。
但在收支結構上,特別在2008全球金融危機後,政府的財政赤字惡化嚴重,2008到2010年各級政府赤字,分別為1,120億元、5,572億元、4,513億元,今年預計是4,312億元(單位:新台幣),很有可能是未來的一大問題。
未來在公共收入方面,政府在調整租稅結構以刺激和加強
經濟成長與發展的同時,應避免過多的減稅政策,以免稅基過度流失,使未來政府收入下降,亦削弱政府債務清償的能力。在公共支出方面,政府應提升施政效率,將經費用在刀口上,避免不必要的支出濫用與浪費,以維持支出的效率水準,透過有效的控制債務的存、流量,不止不會債留子孫反而能夠更進一步運用債務造福子孫。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不代表本會立場)
(本文發表於2011年7月19日中央網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