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環境保護署(USEPA)於2009年12月7日宣布,將六種溫室氣體(GHGs)列為汙染物(pollutants),對美國產業、民眾生活和對抗暖化都有重大影響。以下是美國環保署這項宣示的Q&A。
Q:哪些溫室氣體被列為汙染物?
A:環保署宣布的汙染物包含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氫氟碳化物、全氟碳化物及六氟化硫;此舉將迫使美國聯邦政府自1970年清淨空氣法案(Clean Air Act)後,再次立法規範前述溫室氣體排放。
Q:這六種溫室氣體如何威脅人類生活?
A:溫室氣體的威脅,主要是造成地球暖化的影響,而非吸入這些氣體。例如,溫室氣體造成地球溫度上升、氣候異常、極區冰山融解,海平面上升,改變環境生態;同時溫室氣體也會使過敏原及病菌傳布加劇,使氣喘或萊姆症這類過敏疾病症狀加劇,威脅人類健康與生存。
Q:美國環保署為何作此決定?
A:美國最高法院於2007年依據美國清淨空氣法案裁決,上述六種溫室氣體為汙染物,倘若這些汙染物對美國民眾健康和福祉構成威脅,環保署有權加以管制及規範減排。
布希總統任內對此裁決未作為;歐巴馬政府則宣布,將針對汽車、工廠和發電廠,制定美國溫室氣體排放標準,美國環保署七日所作宣示,乃為此後之管制規範鋪路。
Q:美國環保署將如何規範溫室氣體排放?
A:溫室氣體減排規定,將與其他汙染物排放規定相同。針對工廠和發電廠,將要求裝設可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量的設備;至於汽車廢氣排放規定,將會針對提升燃料效率嚴格要求。企業界擔心,建築業、農牧業和中小企業,將會是嚴格規範下的受害者;但歐巴馬政府澄清,上述事業目前不包含在規範之列。
Q:新的溫室氣體減排規定將增加多少支出?
A:目前尚不確定,各行業減排所增加的支出幅度,取決於管制規範的嚴格程度。發電廠的支出增加幅度將視環保署規定的設備等級而定,但此項成本將會轉嫁消費者身上。美國環保署初步估計,汽車業將增加600億美元成本,工業及發電廠可能更高。
〈本Q&A資料來源為政府各相關部會公開資訊、媒體,以及本會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