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Barryob Wikimedia Commons)
蘇格蘭獨立公投結果在台北時間9月20日揭曉,反對獨立的得票率為55.3%,支持獨立則為44.7%,雖然過程中仍有零星的衝突事件,但大體上已平和落幕。
台灣內部無論是否支持台灣獨立建國的論者,固然對此均表達高度的肯定,但蘇格蘭獨立運動是否就此塵埃落定,也不能再有爭議?則呈現一種結果、各自解讀的紛雜局面。
蘇格蘭獨立公投的失敗,特別是對以追求台灣獨立建國的部分人士而言,一定是一項頗為遺憾的結局,但應該不會影響推動台灣獨立者的主觀意願,但台灣所處的客觀環境,是否具備舉行台灣獨立公投的條件?絕不是主觀意願得以在短期內創建的。
首先,對內而言,台灣雖自1990年起推動國會全面改選,也歷經政黨二度輪替,但是選舉、投票只是民主的「形式」要件,台灣在「選舉民主」的層面足堪稱道,但要達到「憲政民主」或是「民主鞏固」的目標,仍然有相當的距離。最重要的是,台灣人民在尊重多元意見的民主文化的養成方面,尚需經歷漫長的學習與成長過程。
早年,台獨主張不見容
國民黨政府,今日,台獨論者又何嘗包容統一的論述。前者以國家機器進行管控,後者卻以貶抑人格的方式進行壓迫,以自由主義的信念觀之,兩者皆為反民主的法西斯主義。
其次,對外而言,既然台獨論者嘗以大陸不民主加以抨擊,從邏輯而論,自不可能發生如民主的英格蘭「尊重」民主的蘇格蘭進行獨立公投的相同結果。因此,台獨論者欲效法蘇格蘭人敢於追求獨立夢想,就必須負責任的提出如何避免台獨、制憲公投成為一場惡夢的解決方案。
因此,為了維護台灣以及中華民國的永續發展,現行公投法、乃至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所設定高門檻的「通過」條件,反而正是一道安全閥,一旦撤銷了這道安全機制,台灣人民果能僅憑暴虎馮河之勇面對戰爭的威脅?或者期望國際強權的介入?
台灣獨立的意見表達,已經獲得決對的尊重,但是,任何推動台灣獨立的行動,不能僅建立在部分人士的使命感上。
(本文僅供參考,不代表本會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