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員謝龍介到台北地檢署告發
陳水扁及
賴清德,質疑阿扁為換取賴清德提出特赦請求,乃公然替
民進黨助選,有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而台中監獄典獄長邱鴻基本應向法務部提報,以撤銷扁的保外醫治許可,但他卻毫無作為,因此也被控涉犯圖利罪。
無獨有偶,台中市也有立委參選人和市議員到台中地檢署告發邱鴻基,認為「扁手不抖了、舌頭也不抖了」,透過錄影,思慮清楚地評論政治時事,已公然違反台中監獄對扁所設「不談及政治」、「不能參與選舉活動」等限制規定,但邱典獄長顯有不依法執行,嚴重怠忽職守之過錯。
陳水扁是在2015年1月5日獲准以200萬元保外就醫,其所涉尚未定讞的國務機要費案、二次金改國泰併世華收賄弊案、洗錢案、侵占總統府機密公文案及教唆偽證案等5大案,均因其失智、巴金森氏症、尿失禁及有生命危險而全部停審,但阿扁保外就醫4年多來,卻活蹦亂跳的,不斷挑戰公權力底線,違反保外就醫受刑人不能參與選舉及政治活動、不能接受媒體採訪、不可參與顯然與疾病無關的活動等規定。
尤其是,阿扁去年10月28日出席陳致中、陳其邁選舉造勢場,播放影帶助選;今年3月8日接見黃偉哲、郭國文並合照,且還錄製影片供郭國文3月10日競選時使用,顯然違反保外就醫受刑人「不能參與選舉活動」的規定。但法務部及台中監獄均不處理,這也難怪藍營立委會去台北地檢署告發法務部長蔡清祥、矯正署長黃俊棠和邱鴻基3人瀆職罪、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
阿扁利用網路干涉政治,不僅創有LINE群組,更有「新勇哥物語」、「阿扁踹共」臉書粉絲團,時常指桑罵槐、赤裸裸地評論政治時事。3月底時更錄製長達25分鐘批
韓國瑜的影片PO上臉書,一點都不像是病人,而且這種言語和行為明明就是參與政治活動,但中監和法務部的官員像是瞎子一樣,完全不聞不問,任由陳水扁一再踩踏法律紅線。
阿扁種種試圖影響立委和總統選舉的發言和行為,已嚴重違反依《監獄行刑法》第58條第7項規定所訂定的《保外醫治受刑人管理規則》第3條之規定。且不論陳水扁涉及政治的發言和助選的行為,已牽動了民進黨內派系勢力的變化,從國家法治的角度來看,
蔡英文總統及
蘇貞昌院長均是台大法律系的畢業生,竟能無視法律尊嚴、噤若寒蟬地容忍阿扁敗壞法紀,只怕將會引起眾怒。
(本文刊登於108.04.03中國報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