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立法院在昨天加開臨時會之後,通過了98年度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但是,在立法院國民黨委員佔有四分之三席次的情形下,為何立法院無法在會期內通過,反而最後要以加開臨時會的方式才通過,是一件很值得探討的事情。
貳、問題的根源
為什麼在國民黨在立法院有絕對優勢的情況下,還會發生總預算案無法在會期內通過的事情?
首先,國民黨立院黨團疏忽大意:國民黨立院黨團仗著人多勢眾,以為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審查一定可以如期完成,卻沒有想到民進黨會杯葛。正因為國民黨沒有事先防範,臨機應變又做得不好,正如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所言,「只能怪國民黨黨鞭不熟悉議事技巧」。故當民進黨臨時提出109項待表決提案的時候,國民黨不知所措,導致總預算案不能在會期內通過。所以,當民進黨的計謀得逞,總預算案沒過關,民進黨的立委會高呼:「我們贏了!」
其次,不當的決議
國民黨拿磚頭砸自己的腳,竟然決議第七屆立法院第2會期到一月14日凌晨0時為止。誰能預知中央政府總預算會審查到什麼時候,如果超過時限,難道中央政府總預算就不審或任其延宕嗎?既然不是,為什麼國民黨要訂下這一個綁住自己手腳的決議,實在讓人想不透。
第三,密室政治要負責任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為協商議案或解決爭議事項,得由院長或各黨團向院長請求進行黨團協商。」雖然朝野協商有其正面功能,可以加速議案的進行,比較容易解決爭議事項,但是,有其利必有其弊。正因為朝野協商都是在密室之下運作,容易滋生病菌,沒有人可以監督,因此,就算有人違背朝野協商的承諾或利用議事規則,臨時提出109項待表絕法案來擾亂既定程序,不也是密室政治要承擔的後果嗎?
叁、建議
為了避免再次發生國民黨所提的重大議案無法在立法院通過的情形,國民黨立院黨團應記取這次的教訓:
一、事前充分的準備
所謂:「預則立,不預則廢」。民主政治是政黨政治,在野黨必然為其利益或主張而反對執政黨所提議案,這是理所當然的事情。因此執政黨應未雨綢繆,以減少不必要的紛爭,避免延宕既定進度,這才是全民之福。
二、加強黨政聯繫
雖然這次的戰場是在立法院,但是,如果行政院和國民黨的立院黨團能加強聯繫,掌握預算審查進度,那麼,相信,在「團結力量大」的情形下,就不容易發生總預算案在會期內沒有通過的情形。
三、廢除密室政治
如同前面所言,雖然朝野協商有其功能,但是,也有很大的弊端。包括:
1.在朝野協商的機制下,立法院成了各個利益團體交換利益的地方,而不是照顧全民利益的地方。一個法案是否通過,取決於利益團體勢力的大小,是比角力,是利益交換的結果。如此,社會的弱勢將成淪為犧牲品,社會正義將無法伸張,這並不利於國民黨的執政。
2.法案品質堪慮:在朝野協商的機制之下,委員會的專業審查形同虛設,因為就算委員會審查完畢的法案,也可能在朝野協商中被修改的面目全非;相反的,有些有問題的議案則可以利用朝野協商這個機制,跳過專業審查,直接列入朝野協商的法案,並透過利益交換或夾帶的方式完成立法程序,其結果就是專業委員會的功能喪失、法案的品質將會有很大的問題。
3.喪失培養專業立委的機會:既然委員會的審查一點都不重要,自然立法委員就不會重視。結果,我們的立法委員就會失去專業能力,至少失去學習的機會;另外,因為朝野協商取代了正常的法案審查程序,立法院變成了少數大立委討價還價的地方,其他大部分的小立委就只能被晾在一邊,結果,大立委只會協商,小立委只會舉手表決。這對於人才的培養,不管是執政黨或在野黨都非常不利。
肆、結論
立法院應該利用這次總預算案沒通過的機會,重建人民對立法院的信任,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不要再搞密室政治了,所有的協商都應該攤在陽光下,都要有會議記錄,都要說明立法理由。而且,更重要的是,為了提升立法品質,請不要再以朝野協商取代委員會的專業審查,否則,就會通過一大堆有問題的法律或只利於某一利益團體而不利於全民的法律,而且也不利於國家人才的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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