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昨報載,兩年多前所改制的直轄市,如新北市、台中市、台南市與高雄市,因業務所需擴編組織員額,據聞所增加的人事費用就高達了99億元。對照當前政府組織瘦身、小而美的理念,實為背道而馳的發展態勢。為何會造成如此窘境,乃兩年前的直轄市改制工程,其作法係要求新設之直轄市,其變革內涵與方向,一切以台北市政府當前的規定為準,也因此造就了當前地方政府組織膨脹的結果。
依2010年以前的《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台北市最高可任用一萬五千四百人;反觀改制前的原台中市與原台中縣,各僅約三千人公務人力。而改制之後的新台中市已晉用約一千多人,新聘之人力為相關法令規定直轄市政府須設置之人力,以及縣市改制直轄市後,因業務移撥所須任用的員額。如今,台中市尚有約2000人的公務人力可以晉用;而且,待該市人口達275萬人以上,將有更多員額空間。
各直轄市看到台北市可以聘用那麼多的人力,已獲改制的直轄市,當然也會希望比照辦理,而新的《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約在兩年前亦依新的情勢進行調整,但基本原則不脫轄區人口越多,政府組織員額越多的情形。也正因新改制的直轄市,其員額條件由「縣、市」的地位一舉變為「直轄市」,因而造成地方政府的組織員額快速增加的情形。
其實,當前地方政府財政越加困難,「應享權益支出」比例越來越高,若員額沒有進行管控,恐怕落入舉債窘境。而管控的方法很多,可先要求台北市政府進行瘦身,待達到一定成果後,再要求其他直轄市比照辦理;第二,透過誘因機制的設計,要求地方政府之間進行跨域合作,諸如治安、環保、水資源、鄰避型公共設施(NIMBY)共用都是可以切入的政策議題。第三,得以委託外包方式,將原屬政府執行的業務,透過契約委由民間辦理,政府僅需負擔契約管理的人力,其餘人力可循市場機制取得。第四,得由納稅人逐項檢討台北市政府各個局處的業務,認為不需要者,得予刪除,此即可降低政府的組織員額。此凡僅為舉例,尚有許多派生個案可以參考,端視政府是否有決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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