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國際貿易上只要針對特定國家或地區的管制措施,就必須搭配防止規避管制的機制。例如各國對於支持恐怖主義的國家實施貿易禁運,就必須防止商品經由第三國交易而流入被管制國家。
台灣長期禁止多項中國大陸產品輸台,過去也時常查獲大陸產品先轉運到第三國,再以第三國名義出口到台灣,即所謂「洗產地」的行為,台灣除了加強查核外,也制定相關罰則。另外,在對外國產品課徵反傾銷稅時,為防止外國產品經由第三國迂迴出口到該國,以逃避反傾銷稅,許多國家也訂有反制條款,以杜絕此現象。
近年來由於地緣政治衝擊加深,為維護經濟安全,各國經貿管制措施更加多元化,更有必要強化防止規避規範。例如
美中貿易戰,
美國對中國大陸關稅持續加碼下,也必須同步加強查核大陸產品由第三地迂迴輸入美國;另外美國對中國大陸的進出口管制,也要防止產品以不同方式逃避制裁。俄烏戰爭後各國對俄羅斯實施禁運,以阻絕俄羅斯進出口管道;也要防止俄羅斯產品經第三國出口,以及重要物資經由他國輾轉輸入俄羅斯,因而減損制裁效果。
政府及企業均面臨此變局的挑戰。例如在美國對中國大陸加徵懲罰性關稅已成常態下,
兩岸產業分工密切,台灣產品不可避免會含有「中國成分」,如何使美國海關認定進口產品並非中國製造,而是台灣製造,以避免被課徵懲罰性關稅。這其中除了需了解美國產品認定原則,並進行必要的生產調整外;也可透過台美雙邊諮商管道,增加彼此在原產地認定的資訊交流及調和。當然政府更要加強宣導,呼籲企業不要以身試法,以杜絕不肖廠商將大陸製造產品,虛報原產地為台灣,魚目混珠出口到美國的違法行為。
其次,因為台灣企業長於製造,較不擅長行銷,往往透過經銷商拓展市場,無法充分掌握產品最終流向,稍有不慎,即有可能越過紅線。以美國及歐盟制度為例,規定凡是受管制產品,廠商就必須有效追蹤其產品最終流向。只要查獲列管產品流入被制裁國家,就要溯源查察該產品的生產者。以產品已經賣斷給經銷商,並不能成為企業免責的理由。
例如今年以來台灣工具機出現在俄羅斯市場,由於工具機已經先後被美國及台灣禁止出口俄羅斯;台灣出口業者雖然解釋是透過第三國經銷商銷售,並不知產品流入俄羅斯;但也要配合後續調查,並調整未來行銷方式,營運成本及風險也隨之增加。
綜合而言,在經濟安全至上,國際經貿管制措施推陳出新,防止規避機制複雜化下。政府未來除了需掌握國際經貿管制動向,以做為制定國內政策參考外;企業也必須加速調整,才能因應新的國際環境。
(本文刊於2024年6月15日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