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十九日的立法院臨時會,十八日下午三時的中常會邀請教育部長吳清基及陸委會、內政部相關首長,蒞會報告:「陸生三法通過後之後續規劃與相關措施」,獲得與會者的共識。個人曾在會上提出三點建議:第一是我國公私大學及技職校院對於陸生來台的需求,有所不同,教育部應予適切輔導。第二是大陸每年約有一千二百萬名高中畢業生參加「高考」,未獲錄取者約五百多萬名,看似擬就讀大學員額不低,惟各省區狀況不一,教育部應盡力作好各省區招生宣導工作。第三是陸生三法通過後,兩岸應就「教育交流與合作協議」的簽定與否?早作準備,並透過兩岸經貿文化論壇及海基、海協兩會協商,達成共識。上述三項建議均獲吳部長正面肯定與回應。
陸生三法在立法院的爭議點是教育部的「三限六不」規範是否入法?如何入法?最後朝野的協商與爭執點是「一限二不」的入法,「一限二不」指「限制承認大陸醫事學歷」、「陸生不得報考與國家安全機密相關系所」、「大陸人民除非在台定居設籍並取得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不得持大陸學歷參加公務員、專門職業技術人員考試」。這「一限二不」在部份立委仍有爭執下,終獲通過入法,成為必須遵守的法律,其他「三限六不」及相關規定,則成為行政規範,據以實施。
關於陸生來台,教育部預定的招生期程是近期公布「大陸地區學生來台就學及停留辦法」,年底前各大學提報「招生計畫」,送教育部審核通過者,始得招收陸生。教育部將在每年2000名額中,就每校1﹪以內核定。然後明年七月前,由各大學籌組聯合招生委員會,發售招生簡章,受理報名,由各校甄選、決定及核發錄取名單。最後,明年九月前(開學前一個月)首批陸生來台。
教育部對於招收陸生已擬具初步作業規劃,其要項如下:
1.招生名額:全國招生總量限制以1﹪(約2000名)為原則。
2.招生模式:學士班以「聯合招生」模式為原則。碩、博士班採「聯合受理報名」。
3.聯合招生委員會:下設三組:(1)學士班組,(2)碩、博士班組,(3)技專校院組。
4.報考資格及招生入學時程:預計100學年度招生及首批陸生入學。
5.成績參採方式:
(1)學士班擬參採大陸高考成績。
(2)碩、博士班由各校自行決定。
6.審查、評分方式及錄取公告:
(1)學士班由聯招會以高考成績統一分發、統一公告。
(2)碩、博士班由各校單獨進行試務及審查作業,由聯招會統一公告。
7.學歷採認時點:預計在報名後辦理學歷採認作業。
8.報名費及學雜費收費標準:收費標準不得低於國內私立大學收費標準。
總之,陸生三法之通過,是兩岸教育交流與合作的一大盛事,教育部強調此次法案通過,對台灣有三大好處,第一,讓陸生可到台灣就學,增加他們對台灣歷史文化的認識與了解。第二,增加台灣教育的競爭力。第三,奠定兩岸和平永續發展的基礎,學習彼此的長處。因此,在陸生三法通過後,期望一切準備工作順暢周詳的規劃,讓首批陸生在明年開始,順利來台就讀,開創兩岸教育交流與和平發展的穩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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