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維基百科,總統聆聽高雄市長相關建設說明。)
預定投入新北市長選舉的
民進黨前行政院長
蘇貞昌,有意邀請新任總統府秘書長的前高雄市長陳菊,擔任他的競選總部主委,引發外界關切此舉是否會造成黨政不分、甚至涉及違法的局面。不過,從
蔡英文總統、行政院乃至於陳菊自己的反應看來,民進黨似乎並不認為這會是個問題。
民進黨發言人吳思瑤舉例2010年縣市長選舉時廖了以擔任總統府秘書長,就接任了胡志強大台中競選總部總督導一職,說明這種做法早有先例。言下之意,蘇貞昌若真的請陳菊擔任競選總部主委,也不是什麼違法之舉。
吳思瑤拉
國民黨來墊背,或許還自認理直氣壯,但事實上是不是真的完全站住腳,恐怕不無疑慮。
民進黨考量作為
首先是,一件事情該不該做、甚至有沒有違法,國民黨恐怕不是行事的標準。也就是說,民進黨在考量是非曲直的時候,不應該以「國民黨以前做過,為什麼我們不可以?」來自圓其說。
就是因為國民黨過往做了許多人民期期以為不可、甚至在野時的民進黨也不認同的事情,才會被人民淘汰掉、
台灣才會出現幾次的政黨輪替、民進黨也才能上台執政,不是嗎?如果民進黨執意重複國民黨的作為,難道是要等著也被人民拋棄嗎?
更何況法治精神、黨政份際,本該隨著台灣的民主進程不斷提升,過去可以做的事,現在不一定可以,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而這也是台灣民主法治可貴的地方,因為整個社會一直在往前進步。民進黨應該要以更嚴格的標準來要求自己,而不是回過頭去找個低標準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羅智強辭職輔選
民進黨最站不住腳的地方還是跟他們自己有關。2011年
馬英九總統執政時,羅智強擔任總統府副秘書長。後來馬英九調整了羅智強調的職務,要求他加入馬英九競選連任的團隊,擔任「台灣加油讚!」的副執行長。
結果立刻引發民進黨的抨擊,認為羅智強是「領總統府的薪水,卻做馬英九競選總部的事」,民進黨向檢方告發他違法輔選、涉嫌貪瀆。
但事實上羅智強在接到新職務的同時,就已經辭去了總統府副秘書長及發言人的職務,並進行了業務交接。
當時羅智強所擔任的只是競選團隊裡的副執行長,團隊的組成除了金溥聰擔任執行長之外,副執行長是時任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的林益世,並且設立了8位總監。在如此分工之下,羅智強在馬競選總部裡的份量和影響力,怎能跟可能接任蘇貞昌競選總部主委的陳菊相提並論?
陳菊接任應同標準
況且羅智強的職務是總統府副祕書長,陳菊要接任的是總統府祕書長,羅當年還是辭職之後才去做輔選的工作,然而,因為民進黨的提告,羅智強後來跑了1年多法院,最後終於無罪簽結。民進黨當年既然曾經那樣對待羅智強,今天豈不應該以相同的標準來檢驗陳菊嗎?
吳思瑤在回應外界的質疑時表示,蘇貞昌新北市競選總部的人事還沒有定案,現在批評未免也太急了些;既然如此,那就請蘇貞昌、請民進黨不要做出這項人事安排,不要陷陳菊於不義、更不要讓「民主」、「進步」的招牌蒙羞。
(本文刊登於107.04.23 台灣醒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