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立法院。)
立法院臨時會舉行監委同意權公聽會,此份由總統
蔡英文補提的11位名單,遭到與會學者質疑,不僅政治酬庸而且幾人黨派色彩濃厚;顯然與
民進黨以往主張廢除監察院立場迥異!特別的是,先前
國民黨團表示候選人陳師孟意識形態偏頗,無法獨立行使職權。陳師孟受訪回擊,民間對司法信任度不高,所以他於未來優先辦理。惟仍遭學者認為這是有意侵入司法權的挑釁。
反而,民進黨立委李俊俋獨排眾議在臉書痛批「監察委員沒正事可做」,表達毋須審查逕廢監院的主張。不過,最惹爭議的,反是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對於為何補提監委的解釋。
因為總召柯建銘表示「現在的所有監委都是
馬英九任內提名,居然替國民黨聲請釋憲,儼然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當然要補提名進去中和一下」,惟如此說法產生四項問題:
一、意指由一位總統提名是不恰當的。然而無論馬總統或蔡總統都會發生。所以應該思考的,是如何讓總統尊重民意,尊重立法院;不妨制定「總統職權行使法」,藉以限縮提名權力,避免總統獨攬各院人事權。
二、質疑監察院可否針對清查不當黨產等立法提出釋憲案。顯然,針對「司法院大法官案件審理法」的規範認為有其爭議,既然監察院職權尚需釐清,則可待大法官決定是否受理釋憲再作修法,此時實在不宜討論增補人手。
三、質疑目前監察院「替國民黨聲請釋憲,儼然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黨團此種指責憲政機構非同小可。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應該立即徹查,若真為附隨組織依法究辦;事關監委名節,在未水落石出之前,也不宜討論名單。
四、意指「當然要補提名進去中和一下」,已暗示補提人選都是賦有政治任務,當然不能中立才能「中和一下」;如此,可能造成現有監委與補提監委若非權力鬥爭,就是現有監委噤若寒蟬,而讓補提監委權力擴張;對於「監察院」功能提升實有傷害!
縱然,評斷現任監委無法滿足人民的期待,但是也應該分別探究每位監委的行徑與績效,提出具體證據說明目前哪些監委不獨立、不適格,否則只要酬庸自己人才叫改革,這是不負責任的做法。
尤其,民國87年陳師孟候選人曾發起籌組「外省人
台灣獨立促進會」,因遭禁止而聲請釋憲。而有釋字第644號、許玉秀與林子儀前大法官意見書認同保障人民主張共產主義跟台獨的言論自由權,何以今日,王炳忠等人卻連闡述「共產主義」都不能講,天壤之別!身為監委候選人難道不應說明清楚嗎!
我國歷年來,無論是聲請再審准許率、或聲請非常上訴撤銷率都不到0.5%,從民國88年至今,監察院決議有關非常上訴函請136件,但監察院認為有違背法令之提案,沒有一件成功非常上訴;縱經十多位監委同意,也無濟於事。又監察院通過彈劾案追究「政治責任」,理應去職撤職,但是司法院公懲會追究「法律責任」多只申誡記過,可見,監察院被人垢病功能不彰,不是人數多寡問題,是制度不足、立法不周、權力不對等問題,徒然增補名額還是無法解決!
以往民進黨主張廢除監察院,所以去年總統府公布監委補提名人名單時表示,是為以強化「守護人權」與「監督政府」功能,落實政府各部門的人權保障。如今,發生了「環境人權」空氣汙染損害住民權益的抗爭、「勞動人權」勞基法修正損害
勞工權益的抗爭,甚至「原住民人權」涉及原住民族
轉型正義,經過多年來尚未立法追究損害權益的補救。
將要行使同意權的立委,應該要問監委候選人為了這些近期的重大「人權」事件做了什麼努力?政府各部門對這些人權有什麼失職之處,如何呼籲發揮監督?而不是莫不吭聲只在等待同意權通過!
(本文已刊登於107.1.12中時時論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