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主計長許璋瑤日前在民進黨中常會中以「重大支出法案對政府財政的負面影響」進行專題報告。本以為許主計長的報告重點應該是以近幾年財政的惡化與政府所採行的相關重大支出法案間之關係為檢討對象,未料到其所指出者竟是以四年來部分在野黨所提出但尚未通過的重大支出法案為分析案例,總計共三十二項,據估計會增加財政負擔高達一點六兆元,相當於一整年度中央政府歲出總額,若全部通過將嚴重拖垮國家財政。其結論更隱約暗示若讓在野黨在國會維持優勢席次,這些「錢坑法案」即會順利通過,若此政府財政將遭逢劫難而益愈惡化。一份專業的分析報告,在年底立委選舉的壓力下,竟被扭曲成一項為政治目的服務的工具。
果不其然,在聽取了主計長的專題報告後,民進黨中常會馬上決議,「未來在修憲時,將增訂國會議員所提法案若有增加公共支出或減少公共收入者,不予接受」,此外,並決議透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修正,增列「收支未同步考量的法案,不予審議」之規定。在國家財政如此困窘危急的當下,這些建議與作法或許的確有其合理性與必要性,但民進黨中常會對外說明的理由卻僅特別強調,「為防止在野黨提出錢坑法案」,似乎只有在野黨才會提出這些傷害國家財政的法案,民進黨將之作為選舉攻擊武器的目的與用意,昭然若揭。
民進黨是一個擅長選舉策略與製造選舉話題的政黨。三年前一個「在怎麼野蠻,也不應亂刪預算」的文宣廣告,把國親二黨的立委候選人打得滿頭包,雖氣得捶胸頓足,但卻難以明白辯駁,喪失有利先機。年底選舉又屆,民進黨食髓知味,再次創造出另一「在怎麼野蠻」的文宣翻版,只是這次的主軸是將國親議員戴上「肉桶」或「豬仔」的帽子,並將財政惡化的責任推給在野黨,而以「防堵錢坑法案」來訴求選民讓其在國會的席次能過半。我們不知道民進黨未來還會如何強化這方面的文宣,也無法預測選民的反應與影響,但卻要嚴肅的提出一項質疑。如果在野黨監督政府刪減預算的行為是不對的,那麼國會要在野黨的議員幹什麼?如果在野黨提出的法案皆被冠以「錢坑」,那麼是不是意味著只有「連署」或「配合」民進黨所提法案才算是正當的?民進黨利用預算與財政話題操控選舉似乎早已得心應手,但翻黑倒白,橫豎道理皆要的手段,我們實難以苟同。
根據民進黨的說法,這些在野黨所提出「錢坑法案」的特色,主要在於集中於少數特定對象,並且欠缺長期財務規劃評估。有關前者在自由民主的代議制度下,國會議員本來就各自代表著不同的特定利益團體,為特定利益「請命」亦是常態。重要的是,為避免少數特權利益傷害社會多數人的福利,在透明、公開與合法的遊說規則下,透過民主機制自動與相互的制衡。至少不能草率的以提案的政黨為執政或在野,即作為辨別或區分是否為特定少數利益的標準。尤有甚者,民進黨提出的訴求是若國親過半,這些法案就會全部通過而造成政府財政危機。如果所言屬實,那麼,為什麼國親目前已經掌握優勢席次的情況下,這些「錢坑法案」仍然還未通過?可見民進黨的說辭與事實完全不符。
至於民進黨指責國親所提法案皆無長期財務規劃,倒是頗有道理,但這也並不是在野黨才有的「特色」,執政黨的立委提案何嘗不是如此。根據民進黨的建議,未來要修憲限制國會議員提出增加支出的法案權,惟如此做法,不但爭議很大且緩不濟急。至於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明定國會不審議沒有財源的法案,似乎頗有創意但卻不符合實際。按目前預算法第九十一條與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八條之一的規定,立委提案本就應收支併同考量才對,但實際情形卻是,某些立委「知法犯法」完全無視法律約束的存在,另些立委則刻意鑽「法律漏洞」提案的形式雖然合乎財源要求,但卻毫無財務規劃的嚴謹思慮。如果立委連預算法與財劃法的現行規定都不理會與不遵守,即使修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限制其審議法案又有何用?還不如從立法院開會議決的規則著手,如果規定增加支出或減少收入超過某一標準的重大法案,立法院會議之決議應以出席委員超過三分之二 同意為通過門檻,透過立委間利害關係相互制衡的特性,或許比較可以達到更切實際的改善效果。這次立委選舉,不論泛藍或泛綠都是以過半為主要訴求,競爭態勢異常激烈。然而,即使雙方都在盡全力的提出各種足以說服民眾支持其過半的理由,但我們要嚴正的聲明,財政問題絕對不能成為朝野拚選舉而操弄的工具,希望選民能睜大眼睛,不要受騙。 (作者為政治大學財政學系教授)
(本評論代表作者個人之意見)
(本文刊登於93年11月14日工商時報論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