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Wikimedia Commons,美國總統艾森豪於1960年6月18日訪問台北時接受熱情群眾夾道歡迎。)
美國半世紀多來對
兩岸政策,總在「三公報一法」,即一九七二的上海公報、七九的建交公報與八二的八一七公報,再加上
台灣關係法。在此架構下,「中國」只能有一個,美國一旦與我「復交」,豈不是要與大陸斷交?
現在國會藍綠兩黨都把「復交」弄得大響,外交部只好配合,做出長期追求之説,惟獨外長似有特見,謂「台灣目前並不尋求與美國建立全面性的外交關係」,令人不無驚異。任何國家建立新外交關係,哪個不是外長主導?一九五四年簽署台美協防條約時,雙方簽字人美方是當時國務卿杜勒斯,我方則是外長葉公超;大陸在蔡政府期間挖掉我們七個邦交國,哪一個不是其外長王毅在主持?
前陣子美國國務卿龐培歐訪日,對於附近的台灣,竟未多加一站。龐卿受日本媒體採訪時,表示美國將採取一切行動緩解區域的緊張情勢,對於如何協助台灣,並沒有說明。續訪歐洲時,龐氏又表示美國將成立美、日、澳與印度的「四方安全對話」,也沒把台灣列入,只明示台灣是美中衝突點,美國將確保對台灣的承諾都得到實踐,包括「依據台灣關係法所訂軍售,及台灣及其周邊海域的航行自由」等語。
美國國安顧問歐布萊恩最近也警告大陸勿嘗試武力奪台,但對美國如何作為,仍說存在不少「模糊空間」;亞太助卿史達偉八月底也重申當年雷根政府對台六項承諾,主要一節又是美國對於台灣主權問題沒有立場,應由兩岸「中國人」自行解決。美國主要人士,甚至包括
川普在內,恐怕都不知道應如何對台灣作出實際協助。「美國來台協防」固為不少我民意所希望,但歷史已有見證,當年我對在台美軍是否給予特殊地位,如何簽署「在華美軍地位協定」等,皆非容易,而現在我已極力採購美製武器,相形之下,推動與美復交豈是容易,不如先從若干名稱問題及參與國際組織著手,似較易有些進展。
首先看看AIT的名稱。「美國在台協會」可否改為「美國駐台代表處」,The United States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aiwan。當年斷交,就有美方人士以為American一字要翻為「美洲」,以減少官方性。而今我獲美方准許重開三年前關閉的駐關島辦事處,當年關掉此處為李大維外長,就在蔡總統一行訪問之後,不知何以如此。現在我國駐美共十三個處,記得個人在美最後一次國慶時,全美共有卅七州、九十城市宣布為「中華民國日」或「台灣日」,今年不知有無此等盛情?
最近也有美國駐聯合國大使與我駐紐約處長見面,共商助我對策。這條路牽涉整個我參與聯合國,更不是這麼簡單。不妨看看外交前輩錢復先生第三本回憶錄,有専章「參與聯合國問題」,敘述多次與當時聯合國秘書長蓋里獨自談判,用功之深,實是現在同仁所應效法,盼望至少能與馬政府時代一樣,恢復WHA觀察員吧。
台灣現已成為美國對中共戰略的第一線,吳外長既表明不尋求外交關係,我們至少要尋求跟美國「大概對等」。如交涉出我駐美處可使用「駐美國台灣代表處」,另外可同AIT,有權在戶外升國旗用國徽,外交、國防部長可自由訪問華府,行政院長、副總統、總統亦然,而國會外交仍須大力注意,一年來國會兩院雖通過不少助我法案,但似未見議員團訪台,也未聞參加我雙橡園國慶酒會…,總括而言,對於今天蕭代表等相關同仁,要做的事還不少呢。
(本文刊載於109.10.23 聯合報「名人堂」)